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巫山县 (2024年12月13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略) 县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 (略) 理情况 |
1 | X3CQ# | 巫山县两坪乡石龙村三组、五组村民联名反映黄宗龙污染土地和长江水质的犯罪行为。自从2009年5月黄宗龙承包石龙村花栗林场后,林木遭大面积毁坏、卖地修建坟墓,无任何合法批准手续毁林办理蛋鸡养殖场,养殖场粪污直排林地或耕地。产生异味。周围林地和耕地受到污染破坏。粪污排入龙洞沟,流入大宁河并汇入长江造成严重污染环境事故。巫山县 (略) 作出两 (略) 罚,分别罚款#元、#元。时至今日,污染排放仍在继续。 | 巫山县 | 生态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黄宗龙养殖场因历史原因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但办有营业执照和防疫合格证。 2.有村民安葬在黄宗龙所承包的土地上,经村委会协调收取了补偿费用,非出卖林地行为。 3.该养 (略) 周边存在一定异味。 4.该养殖场前期有养殖粪污直排外环境情况,但是没有造成大面积树木死亡和耕地无法耕种。 6.该养殖场前期有粪污直排到自然沟渠情况,经监测,水质明显转好,下游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 7.该养殖场已整改到位,目前未发现新增粪污直排痕迹。 | 部分 属实 | 1.及时信息公开,持续做好矛盾双方沟通协调工作。 2.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确保养殖粪 (略) 置,加强场内日常消杀管理,减少臭气对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 1.督促巫山县景程 (略) 及周边养殖户保证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正常运行,粪污有效还田 (略) 置到位,加强养殖场内环境消杀和清洁卫生,减少臭味产生。 2.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持续跟踪监测龙洞沟水质,下游溪沟及大宁河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 是 | 无 |
2 | X3CQ# | 巫山县两坪乡石龙村三组、五组联名反映黄某龙毁坏林木,污染土地,破坏长江水质及生态平衡。排放鸡粪导致 270 余亩良田荒芜毒害,没得到土壤 (略) 理,并在基本农田上大#修建房屋,售卖墓地及宅基地。水质监测取样不真实。 (略) 处罚之后排放没得到任何改善。每次的投诉和举报都是不了了之。 | 巫山县 | 生态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黄宗龙修建养殖设施损毁林地约4亩,损毁林木270余株, (略) 已立案调查。 2.县农业农村委于2024年6月3日开展土壤检测,结果未出。黄宗龙承包土地范围内不存在修建宅基地和售卖宅基地现象。 3.县 (略) 于2024年3月、5月、6月均按规范要求开展水质监测,水质明显好转。 4.2024年3月责令该养殖场限期整改后,相关部门和两坪乡政府多次开展现场核查,粪污资源化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新增粪污直排情况。 5.县级相关部门和两坪乡政府多次对该养殖场开展核查指导,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于2022年、2024年两次对景程 (略) 依法作 (略) 罚,2024年5月27日巫 (略) 依法对该养殖场法定代表人 (略) 以行政拘留,已执行完毕。 | 部分 属实 | 1.积极开展宣传引导,持续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2.加强监管,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略) 置养殖粪污。 | 1.督促巫山县景程 (略) 保证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正常运行,粪污有效还田 (略) 置到位。 2.县农业农村委已开展土壤检测,重金属6项全部在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范围内。 3.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持续跟踪监测龙洞沟水质,下游溪沟及大宁河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 是 | 无 |
3 | X3CQ# | 石龙村3组、5组村民反映 (略) 却要求石龙村委会出具荒山证明,巫 (略) 毁灭林木死亡证据。黄宗龙把所排鸡粪临时装入抗旱池内,底部渗漏严重,已造成饮水安全。黄宗龙用其他地方律师打官司,法官无视村民提供的证据,裁定起诉无效驳回。 | 巫山县 | 生态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 (略) 未要求村委会出具任何证明。 2.修建养殖设施损毁林地问题, (略) 已立案调查。不存在毁灭林木死亡证据问题。 3.自2024年 (略) 该养殖场以后,相关部门和两坪乡政府多次开展现场核查,粪污资源化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粪污直排及设施泄漏。县 (略) 三次均按规范要求开展水质监测,目前下游溪沟及大宁河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4.黄宗龙与村民存在林场土地承包经济纠纷,黄宗龙委托的代理律师属正常个人问题。该纠纷 (略) 第二 (略) 终审判决,原告村民诉求被驳回。 | 部分 属实 | 1.持续做好矛盾双方沟通协调工作。 2.加强监管,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略) 置养殖粪污。 | 1.督促巫山县景程 (略) 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正常运行,粪 (略) 置。 2.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持续跟踪监测龙洞沟水质,下游溪沟及大宁河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 是 | 无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巫山县 (2024年12月13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略) 县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 (略) 理情况 |
1 | X3CQ# | 巫山县两坪乡石龙村三组、五组村民联名反映黄宗龙污染土地和长江水质的犯罪行为。自从2009年5月黄宗龙承包石龙村花栗林场后,林木遭大面积毁坏、卖地修建坟墓,无任何合法批准手续毁林办理蛋鸡养殖场,养殖场粪污直排林地或耕地。产生异味。周围林地和耕地受到污染破坏。粪污排入龙洞沟,流入大宁河并汇入长江造成严重污染环境事故。巫山县 (略) 作出两 (略) 罚,分别罚款#元、#元。时至今日,污染排放仍在继续。 | 巫山县 | 生态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黄宗龙养殖场因历史原因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但办有营业执照和防疫合格证。 2.有村民安葬在黄宗龙所承包的土地上,经村委会协调收取了补偿费用,非出卖林地行为。 3.该养 (略) 周边存在一定异味。 4.该养殖场前期有养殖粪污直排外环境情况,但是没有造成大面积树木死亡和耕地无法耕种。 6.该养殖场前期有粪污直排到自然沟渠情况,经监测,水质明显转好,下游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 7.该养殖场已整改到位,目前未发现新增粪污直排痕迹。 | 部分 属实 | 1.及时信息公开,持续做好矛盾双方沟通协调工作。 2.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确保养殖粪 (略) 置,加强场内日常消杀管理,减少臭气对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 1.督促巫山县景程 (略) 及周边养殖户保证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正常运行,粪污有效还田 (略) 置到位,加强养殖场内环境消杀和清洁卫生,减少臭味产生。 2.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持续跟踪监测龙洞沟水质,下游溪沟及大宁河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 是 | 无 |
2 | X3CQ# | 巫山县两坪乡石龙村三组、五组联名反映黄某龙毁坏林木,污染土地,破坏长江水质及生态平衡。排放鸡粪导致 270 余亩良田荒芜毒害,没得到土壤 (略) 理,并在基本农田上大#修建房屋,售卖墓地及宅基地。水质监测取样不真实。 (略) 处罚之后排放没得到任何改善。每次的投诉和举报都是不了了之。 | 巫山县 | 生态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黄宗龙修建养殖设施损毁林地约4亩,损毁林木270余株, (略) 已立案调查。 2.县农业农村委于2024年6月3日开展土壤检测,结果未出。黄宗龙承包土地范围内不存在修建宅基地和售卖宅基地现象。 3.县 (略) 于2024年3月、5月、6月均按规范要求开展水质监测,水质明显好转。 4.2024年3月责令该养殖场限期整改后,相关部门和两坪乡政府多次开展现场核查,粪污资源化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新增粪污直排情况。 5.县级相关部门和两坪乡政府多次对该养殖场开展核查指导,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于2022年、2024年两次对景程 (略) 依法作 (略) 罚,2024年5月27日巫 (略) 依法对该养殖场法定代表人 (略) 以行政拘留,已执行完毕。 | 部分 属实 | 1.积极开展宣传引导,持续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2.加强监管,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略) 置养殖粪污。 | 1.督促巫山县景程 (略) 保证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正常运行,粪污有效还田 (略) 置到位。 2.县农业农村委已开展土壤检测,重金属6项全部在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范围内。 3.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持续跟踪监测龙洞沟水质,下游溪沟及大宁河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 是 | 无 |
3 | X3CQ# | 石龙村3组、5组村民反映 (略) 却要求石龙村委会出具荒山证明,巫 (略) 毁灭林木死亡证据。黄宗龙把所排鸡粪临时装入抗旱池内,底部渗漏严重,已造成饮水安全。黄宗龙用其他地方律师打官司,法官无视村民提供的证据,裁定起诉无效驳回。 | 巫山县 | 生态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 (略) 未要求村委会出具任何证明。 2.修建养殖设施损毁林地问题, (略) 已立案调查。不存在毁灭林木死亡证据问题。 3.自2024年 (略) 该养殖场以后,相关部门和两坪乡政府多次开展现场核查,粪污资源化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粪污直排及设施泄漏。县 (略) 三次均按规范要求开展水质监测,目前下游溪沟及大宁河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4.黄宗龙与村民存在林场土地承包经济纠纷,黄宗龙委托的代理律师属正常个人问题。该纠纷 (略) 第二 (略) 终审判决,原告村民诉求被驳回。 | 部分 属实 | 1.持续做好矛盾双方沟通协调工作。 2.加强监管,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略) 置养殖粪污。 | 1.督促巫山县景程 (略) 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正常运行,粪 (略) 置。 2.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持续跟踪监测龙洞沟水质,下游溪沟及大宁河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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