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色母粒生产项目”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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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色母粒生产项目”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受理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2024年11月15日

色母粒生产项目

广东俊 (略)

(略) (略) 滨 (略) 南山湾产业园C01-05-2地块

广东 (略)

2024年12月13日

汕环濠建〔2024〕15号

  附件:关于色母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75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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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2024年11月15日

色母粒生产项目

广东俊 (略)

(略) (略) 滨 (略) 南山湾产业园C01-05-2地块

广东 (略)

2024年12月13日

汕环濠建〔2024〕15号

  附件:关于色母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75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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