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若干措施送审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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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若干措施送审稿起草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校园和谐稳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党中央、 (略) 和省委、省政府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等“四方责任”,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防风险,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营养、健康,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 (略) (略) 会同相关部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24〕6号)文件要求, (略) 场 (略) 起草制定了《关于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若干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7月22日开始起草;7月30日征求意见;8月9日完成定稿。

三、相关法律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24〕6号)

四、讨论或征求意见情况:2024年7月30日,市市场 (略) 就《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共向各乡镇(街道) (略) 、 (略) 、市卫健委等24个主要涉及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建议1条并予以采纳,其他单位均无修改意见建议。7月3 (略) 市场 (略) 网站公示, (略) 征求意见建议,截止8月8日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略) (略) 合法性审查通过;8月2日召开讨论会;8月9日修改完善形成此送审稿。

五、文件的主要内容:《若干措施(送审稿)》共四部分24条具体措施。

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共13条措施,细化了学校及其委托的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承担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二是进一步明确行业管理责任。共5条措施,明确了教育、人社部门以及其他学校主管部门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分别负责指导和督促所属学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共4条措施,围绕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管和“行刑”“行纪”衔接等方面,对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举措。

四是进一步推动属地管理责任。共2条措施,明确了县、乡级政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 (略) 域内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及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纳入本地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校园和谐稳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党中央、 (略) 和省委、省政府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等“四方责任”,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防风险,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营养、健康,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 (略) (略) 会同相关部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24〕6号)文件要求, (略) 场 (略) 起草制定了《关于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若干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7月22日开始起草;7月30日征求意见;8月9日完成定稿。

三、相关法律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24〕6号)

四、讨论或征求意见情况:2024年7月30日,市市场 (略) 就《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共向各乡镇(街道) (略) 、 (略) 、市卫健委等24个主要涉及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建议1条并予以采纳,其他单位均无修改意见建议。7月3 (略) 市场 (略) 网站公示, (略) 征求意见建议,截止8月8日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略) (略) 合法性审查通过;8月2日召开讨论会;8月9日修改完善形成此送审稿。

五、文件的主要内容:《若干措施(送审稿)》共四部分24条具体措施。

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共13条措施,细化了学校及其委托的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承担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二是进一步明确行业管理责任。共5条措施,明确了教育、人社部门以及其他学校主管部门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分别负责指导和督促所属学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共4条措施,围绕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管和“行刑”“行纪”衔接等方面,对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举措。

四是进一步推动属地管理责任。共2条措施,明确了县、乡级政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 (略) 域内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及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纳入本地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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