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山东恒裕铸造有限公司、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4年12月1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山东恒裕铸造有限公司、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4年12月1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山东恒裕铸造有限公司、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博山 (略)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略) (略) 86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T大型船舶高端阀体建设项目(一期) | (略) 博山经 (略) 平堵沟村 800 号 | (略) | 山东腾辉 (略) | (略) ,位于 (略) 博山经 (略) 平堵沟村 800 号。拟投资建设年产 #T 大型船舶高端阀体建设项目,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411-#-89-01-#”,一期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以满足新品研发和部分承载核心技术的关键铸件生产为目标,建成达产后具备年产 #T 大型船舶高端阀体生产能力,二期建设针对一期项目进行智能化改进,产品种类增加,增加3D打印砂型机、铸件机加工、自动智 (略) 理设备等设备。本次仅建设一期项目,仅对一期项目进行评价,一期项目建成后可年产 #T 大型船舶高端阀体。项目原辅材料:废钢、生铁、硅铁、球化剂、孕育剂、包芯线、石英砂、EPS 泡沫板、EVA 塑料薄膜、粘合剂、涂料、耐火骨料、耐火土、炉衬料、钢丸。主要生产设备:三台1t电炉、振动加料小车、烤包装置、电动单梁起重机、扒渣机、铁水包、消失模加工、拼接工作台、涂料快速搅拌机、砂处理线等,生产工艺为消失模铸造。 |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二)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熔炼工序颗粒物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浇注工序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苯#烯经负压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 催化燃 (略) 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砂处理和抛丸工序颗粒物经密闭收集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切浇冒口工序颗粒物一起经脉冲布袋 (略) 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消失模加工产生的 VOCs、苯#烯、臭气浓度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涂料投料工序颗粒物和烤包工序液化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在经车间遮挡、雾炮降尘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 重 (略) 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SO2、NOx 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 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苯#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 2 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苯#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VOCs 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 A (略) 内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三)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 (略) 内 (略) 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 (略) ,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一般固废:EPS 边角料及残次品、废包装物、炉渣、废耐火材料、废砂、金属杂质、废浇冒口、废钢丸、除尘器收尘、废塑料薄膜。新增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项目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仓库标识牌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 ||
2 | 年产1.#平方米滚筒包胶及#件橡胶杂件加工项目 | 博山经 (略) 房家庄工业园 | 博山 (略) | 淄博 (略) | 博山 (略) 位于博山经 (略) 房家庄工业园,企业现有工程《年产1.#m2辊筒包胶以及#件橡胶杂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10月16日 (略) (略) (略) 审批意见(博环审字[2012]401号),并于2013年1月30日 (略) (略) (略) 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 (略) 场需求,企业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立项备案代码:2409-#-89-01-#,对现有部分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平板硫化机、开炼机等设备19台(套),配套相关辅助设备8套。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不变,仍为年产1.#平方米滚筒包胶及#件橡胶杂件加工。 |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二)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密炼、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等。配料、密炼、开炼和硫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经过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CO催化燃 (略) 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DA001)。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 (略) 颗粒物:10mg/m3),有组织 VOCs 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 5 排放限值(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 非#烷总烃:10mg/m3(基准气量))。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 2 排放标准值(2000(无量纲),15m)。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厂界最高点浓度≤1.0mg/m3),无组织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 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 1 厂界标准值(20(无量纲))。厂区内VOCs(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相关限值(1h平均浓度值:6.0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20.0mg/m3)。 (三)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 (略) ,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袋、收集粉尘、废边角料、废橡胶。项目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仓库标识牌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
2024年12月1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山东恒裕铸造有限公司、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博山 (略)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略) (略) 86号)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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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T大型船舶高端阀体建设项目(一期) | (略) 博山经 (略) 平堵沟村 800 号 | (略) | 山东腾辉 (略) | (略) ,位于 (略) 博山经 (略) 平堵沟村 800 号。拟投资建设年产 #T 大型船舶高端阀体建设项目,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411-#-89-01-#”,一期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以满足新品研发和部分承载核心技术的关键铸件生产为目标,建成达产后具备年产 #T 大型船舶高端阀体生产能力,二期建设针对一期项目进行智能化改进,产品种类增加,增加3D打印砂型机、铸件机加工、自动智 (略) 理设备等设备。本次仅建设一期项目,仅对一期项目进行评价,一期项目建成后可年产 #T 大型船舶高端阀体。项目原辅材料:废钢、生铁、硅铁、球化剂、孕育剂、包芯线、石英砂、EPS 泡沫板、EVA 塑料薄膜、粘合剂、涂料、耐火骨料、耐火土、炉衬料、钢丸。主要生产设备:三台1t电炉、振动加料小车、烤包装置、电动单梁起重机、扒渣机、铁水包、消失模加工、拼接工作台、涂料快速搅拌机、砂处理线等,生产工艺为消失模铸造。 |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二)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熔炼工序颗粒物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浇注工序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苯#烯经负压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 催化燃 (略) 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砂处理和抛丸工序颗粒物经密闭收集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切浇冒口工序颗粒物一起经脉冲布袋 (略) 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消失模加工产生的 VOCs、苯#烯、臭气浓度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涂料投料工序颗粒物和烤包工序液化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在经车间遮挡、雾炮降尘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 重 (略) 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SO2、NOx 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 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苯#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 2 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苯#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VOCs 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 A (略) 内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三)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 (略) 内 (略) 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 (略) ,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一般固废:EPS 边角料及残次品、废包装物、炉渣、废耐火材料、废砂、金属杂质、废浇冒口、废钢丸、除尘器收尘、废塑料薄膜。新增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项目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仓库标识牌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 ||
2 | 年产1.#平方米滚筒包胶及#件橡胶杂件加工项目 | 博山经 (略) 房家庄工业园 | 博山 (略) | 淄博 (略) | 博山 (略) 位于博山经 (略) 房家庄工业园,企业现有工程《年产1.#m2辊筒包胶以及#件橡胶杂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10月16日 (略) (略) (略) 审批意见(博环审字[2012]401号),并于2013年1月30日 (略) (略) (略) 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 (略) 场需求,企业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立项备案代码:2409-#-89-01-#,对现有部分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平板硫化机、开炼机等设备19台(套),配套相关辅助设备8套。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不变,仍为年产1.#平方米滚筒包胶及#件橡胶杂件加工。 |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二)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密炼、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等。配料、密炼、开炼和硫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经过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CO催化燃 (略) 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DA001)。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 (略) 颗粒物:10mg/m3),有组织 VOCs 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 5 排放限值(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 非#烷总烃:10mg/m3(基准气量))。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 2 排放标准值(2000(无量纲),15m)。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厂界最高点浓度≤1.0mg/m3),无组织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 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 1 厂界标准值(20(无量纲))。厂区内VOCs(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相关限值(1h平均浓度值:6.0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20.0mg/m3)。 (三)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 (略) ,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袋、收集粉尘、废边角料、废橡胶。项目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仓库标识牌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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