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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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一、报告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地块位于博白县黄凌镇,地块中心CGCS2000坐标为:X:#.510,Y:#.778(东经110.#°,北纬22.#°)。调查地块总面积为#.88平方米,调查地块中间有拟规 (略) 将地块分为 (略) 域,即为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1和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2,其中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1位于博白县黄凌镇内规划 (略) 的东面,黄凌河的南面,规划 (略) 的西面,规划 (略) 的北面,地块中心CGCS2000坐标为:X:#.942,Y:#.900(东经110.#°,北纬22.#°);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2位于博白县黄凌镇内规划 (略) 的东面,黄凌河的南面,规划 (略) 的西面,规划 (略) 的北面,地块中心CGCS2000坐标为:X:#.170,Y:#.059(东经110.#°,北纬22.#°)。

根据博白县 (略) 文件《关于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博自然规条〔2024〕12号),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1和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2的用地性质均为“二、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由此可知,调查地块规划用途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规定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和对有关人员的访谈可知:

(1)调查地块历史上用地性质一直为农用地使用,主要是周边居民在地块上种植水稻、果树、蔬菜等农作物,灌溉水源主要来自沟渠和地块北面的鸦山江,肥料主要是农家肥和复合肥,历史上不存在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的情况,不存在大量农药剩余污染地块的可能,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记录;

(2)调查地块1km范围内存在的企事业单位有博白县黄凌林业加油站和博白县 (略) 。通过对加油站生产过程、产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措施)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方式的分析,根据现状调查,地块内没有闻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无工业污染痕迹;同时,加油站采用双层罐,并在双层罐体中间设置监测探头进行在线监测,保证无论任何内罐或外罐发生渗漏均能发现,从而得到及时、 (略) 理,可有效避免事故排 (略) 域地下水,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油品泄漏的可能性较小,且加油站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和其他环境污染事故,与调查地块之间有围墙、植物、居民楼、道路等阻隔,因此在加油站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和规范化管理的条件下废气经过沉降污染本地块的可能性较小;博白县 (略) 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消毒异味、 (略) 理站恶臭等。调查地块与博白县 (略) 之间有建筑物、植物、鸦山江黄凌河段等阻隔,医院的消毒异味、 (略) 理站恶臭不会随风向迁移至地块内,对调查地块影响不大;医院 (略) 理站设置在室内,地面均已硬化且做防 (略) 理,并安排专人专职负责设施运行情况,经 (略) (略) 理的医疗废水经全封 (略) (略) ,不直接和土壤联系,对调查地块不会存在产生土壤污染的风险。

经污染识别结果与分析,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与地块相邻的博白县黄凌林业加油站和博白县 (略) ,因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鸦山江黄凌河段的阻隔,其排放的污染物对地块影响较小,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报告编制单位

广西 (略)

三、报告查阅方式
具体报告的 (略) ,联系电话0775-#

,博白县

一、报告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地块位于博白县黄凌镇,地块中心CGCS2000坐标为:X:#.510,Y:#.778(东经110.#°,北纬22.#°)。调查地块总面积为#.88平方米,调查地块中间有拟规 (略) 将地块分为 (略) 域,即为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1和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2,其中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1位于博白县黄凌镇内规划 (略) 的东面,黄凌河的南面,规划 (略) 的西面,规划 (略) 的北面,地块中心CGCS2000坐标为:X:#.942,Y:#.900(东经110.#°,北纬22.#°);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2位于博白县黄凌镇内规划 (略) 的东面,黄凌河的南面,规划 (略) 的西面,规划 (略) 的北面,地块中心CGCS2000坐标为:X:#.170,Y:#.059(东经110.#°,北纬22.#°)。

根据博白县 (略) 文件《关于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博自然规条〔2024〕12号),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1和博白县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2的用地性质均为“二、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由此可知,调查地块规划用途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规定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和对有关人员的访谈可知:

(1)调查地块历史上用地性质一直为农用地使用,主要是周边居民在地块上种植水稻、果树、蔬菜等农作物,灌溉水源主要来自沟渠和地块北面的鸦山江,肥料主要是农家肥和复合肥,历史上不存在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的情况,不存在大量农药剩余污染地块的可能,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记录;

(2)调查地块1km范围内存在的企事业单位有博白县黄凌林业加油站和博白县 (略) 。通过对加油站生产过程、产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措施)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方式的分析,根据现状调查,地块内没有闻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无工业污染痕迹;同时,加油站采用双层罐,并在双层罐体中间设置监测探头进行在线监测,保证无论任何内罐或外罐发生渗漏均能发现,从而得到及时、 (略) 理,可有效避免事故排 (略) 域地下水,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油品泄漏的可能性较小,且加油站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和其他环境污染事故,与调查地块之间有围墙、植物、居民楼、道路等阻隔,因此在加油站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和规范化管理的条件下废气经过沉降污染本地块的可能性较小;博白县 (略) 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消毒异味、 (略) 理站恶臭等。调查地块与博白县 (略) 之间有建筑物、植物、鸦山江黄凌河段等阻隔,医院的消毒异味、 (略) 理站恶臭不会随风向迁移至地块内,对调查地块影响不大;医院 (略) 理站设置在室内,地面均已硬化且做防 (略) 理,并安排专人专职负责设施运行情况,经 (略) (略) 理的医疗废水经全封 (略) (略) ,不直接和土壤联系,对调查地块不会存在产生土壤污染的风险。

经污染识别结果与分析,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与地块相邻的博白县黄凌林业加油站和博白县 (略) ,因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鸦山江黄凌河段的阻隔,其排放的污染物对地块影响较小,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报告编制单位

广西 (略)

三、报告查阅方式
具体报告的 (略) ,联系电话0775-#

,博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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