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比选《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碳足迹及碳标识认证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479号)等文件要求,加 (略) 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我委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碳足迹及碳标识认证课题》研究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有关行业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略) 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借鉴欧盟等主要经济体碳足迹相关背景原则,采取案例分析、实地调研、溯源追踪、模型测算等方法,全面分析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碳足迹现状和特点,同步开展重庆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材料数据收集等工作,建立新能源汽车碳足迹数据库,形成重点产品碳足迹改进建议,进一步降低产品排放强度。
二、工作时限
2025年6月底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三、工作经费
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略)元(大写:人民币(略)(略)万元整)。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具有相关实施业绩,熟悉国家、 (略) 碳足迹、碳标识、碳核算相关政策,具备从事低碳产品认证、产品碳足迹认证、碳足迹制度研究、碳标识推广等相关经验的技术专业力量,承担相关课题研究及项目咨询。
(三)人员保障。课题组成员应拥有丰富工作经验,能够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且具有相应职称和资质。
(四)履约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经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重庆”网站,凡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单位、课题组长、团队成员不得参与本次项目。
(五)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五、报名材料
请参与报名的单位按以上要求,自愿报名并提交比选申报书(附件1),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比选。申报材料请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鲜章并标注好正副本。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 (略)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安排、进度安排、人员配备情况、成果提交形式等内容;
(二)意向报价(含明细);
(三)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工作团队构成。需提供课题组成员证书复印件或资质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
(六)业绩证明。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七)真实性承诺书;
(八)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资料份数:申报单位应填报《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碳足迹及碳标识认证课题研究单位竞争性比选申请书》,准备纸质版一式五份(首页加盖鲜章),电子版一份(刻盘),相关资料密封送至指定地点。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8点前。
(三)申报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02室。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略),(略)。
地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02室
邮编:(略)
附件:1.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碳足迹及碳标识认证课题研究竞争性比选申报书
2.专家评审打分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479号)等文件要求,加 (略) 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我委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碳足迹及碳标识认证课题》研究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有关行业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略) 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借鉴欧盟等主要经济体碳足迹相关背景原则,采取案例分析、实地调研、溯源追踪、模型测算等方法,全面分析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碳足迹现状和特点,同步开展重庆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材料数据收集等工作,建立新能源汽车碳足迹数据库,形成重点产品碳足迹改进建议,进一步降低产品排放强度。
二、工作时限
2025年6月底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三、工作经费
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略)元(大写:人民币(略)(略)万元整)。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具有相关实施业绩,熟悉国家、 (略) 碳足迹、碳标识、碳核算相关政策,具备从事低碳产品认证、产品碳足迹认证、碳足迹制度研究、碳标识推广等相关经验的技术专业力量,承担相关课题研究及项目咨询。
(三)人员保障。课题组成员应拥有丰富工作经验,能够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且具有相应职称和资质。
(四)履约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经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重庆”网站,凡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单位、课题组长、团队成员不得参与本次项目。
(五)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五、报名材料
请参与报名的单位按以上要求,自愿报名并提交比选申报书(附件1),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比选。申报材料请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鲜章并标注好正副本。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 (略)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安排、进度安排、人员配备情况、成果提交形式等内容;
(二)意向报价(含明细);
(三)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工作团队构成。需提供课题组成员证书复印件或资质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
(六)业绩证明。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七)真实性承诺书;
(八)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资料份数:申报单位应填报《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碳足迹及碳标识认证课题研究单位竞争性比选申请书》,准备纸质版一式五份(首页加盖鲜章),电子版一份(刻盘),相关资料密封送至指定地点。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8点前。
(三)申报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02室。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略),(略)。
地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02室
邮编:(略)
附件:1.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碳足迹及碳标识认证课题研究竞争性比选申报书
2.专家评审打分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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