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冠县大沙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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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冠县大沙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冠县 (略) 你公司《关于呈报<冠县大沙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冠润水务〔2024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为国家、 (略) 级重点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冠县东北辛集镇境内, (略) 以南,火烧营村以北,饮马庄村以东,前张官屯村以西。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水库围坝、入库泵站、出库泵站、出库涵闸、冠县三干渠节制闸、冠县三干渠桥各1座,新敷设输水管道1.477千米,新开挖截渗沟1.34千米;岳胡庄输水渠改造加固9.5千米,冠县三干渠改造加固1.7千米、改道2.038千米,七支渠改道0.62千米,八支渠衬砌1.12千米,改建七支渠南、北进水闸各1座;新建管理所及信息化建设等。总库容126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179.7万立方米,死库容80.3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44.9米。水库规模为中型。工程开挖土方共计543.57万立方米,回填土方441万立方米,就地摊平1.22万立方米,弃土101.35万立方米,工程不 (略) ,用于聊城 (略) 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该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的跨流域调水工程,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符合《山东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略) 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等要求,符合冠县国土空间 (略) 生态 (略) 管控要求。项目总投资8.8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6.86万元。从生态环境角度分析,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影响可接受,工程建设可行。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工程建设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对动物的惊扰和对生境的破坏。按照自然资源部门关于临时用地管理相关要求,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须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批准手续。科学设置弃渣场,弃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严禁向河流倾倒。做好施工期间的土石方平衡,占用耕地地段应将表层耕植土收集用于复耕;落实工程用地的生态恢复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要求,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配备足够的洒水车、围挡、 (略) 等防尘设备,有效控制物料运输、装卸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周期,土方施工尽量避开强风时段, (略) 面铺设尽量避开臭氧高污染时段。加强施工车 (略) 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使用有编码登记的国三及 (略) 移动机械, (略) 移动机械应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运输过程全部采用国五及以上柴油货车。(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库周污染源,做好取水口和输水干渠水质保护工作,降低水质潜在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风险。水库建成后应尽快按照要求划定饮用水水 (略) , (略) 水质安全。 (略) 周边截渗沟排水,降低截渗沟水位, (略) 周边土壤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减少土壤盐渍化对周边耕地的影响。(四)严格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建设运行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针对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临 (略) 段施工采取移动式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施工场地边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施工机械维护保养产生危险废 (略) 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前主动对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并报告,待依法完成考古工作后再施工。(五)强化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四、你公司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六、 (略) 、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略) 内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工作。七、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批复及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 (略)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615(此件公开发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工作一图读懂|2024年第三次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办公会

冠县 (略)

你公司《关于呈报<冠县大沙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冠润水务〔2024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国家、 (略) 级重点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冠县东北辛集镇境内, (略) 以南,火烧营村以北,饮马庄村以东,前张官屯村以西。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水库围坝、入库泵站、出库泵站、出库涵闸、冠县三干渠节制闸、冠县三干渠桥各1座,新敷设输水管道1.477千米,新开挖截渗沟1.34千米;岳胡庄输水渠改造加固9.5千米,冠县三干渠改造加固1.7千米、改道2.038千米,七支渠改道0.62千米,八支渠衬砌1.12千米,改建七支渠南、北进水闸各1座;新建管理所及信息化建设等。总库容126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179.7万立方米,死库容80.3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44.9米。水库规模为中型。

工程开挖土方共计543.57万立方米,回填土方441万立方米,就地摊平1.22万立方米,弃土101.35万立方米,工程不 (略) ,用于聊城 (略) 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

该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的跨流域调水工程,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符合《山东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略) 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等要求,符合冠县国土空间 (略) 生态 (略) 管控要求。项目总投资8.8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6.86万元。从生态环境角度分析,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影响可接受,工程建设可行。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对动物的惊扰和对生境的破坏。按照自然资源部门关于临时用地管理相关要求,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须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批准手续。科学设置弃渣场,弃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严禁向河流倾倒。做好施工期间的土石方平衡,占用耕地地段应将表层耕植土收集用于复耕;落实工程用地的生态恢复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要求,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配备足够的洒水车、围挡、 (略) 等防尘设备,有效控制物料运输、装卸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周期,土方施工尽量避开强风时段, (略) 面铺设尽量避开臭氧高污染时段。加强施工车 (略) 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使用有编码登记的国三及 (略) 移动机械, (略) 移动机械应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运输过程全部采用国五及以上柴油货车。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库周污染源,做好取水口和输水干渠水质保护工作,降低水质潜在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风险。水库建成后应尽快按照要求划定饮用水水 (略) , (略) 水质安全。 (略) 周边截渗沟排水,降低截渗沟水位, (略) 周边土壤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减少土壤盐渍化对周边耕地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建设运行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针对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临 (略) 段施工采取移动式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施工场地边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施工机械维护保养产生危险废 (略) 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前主动对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并报告,待依法完成考古工作后再施工。

(五)强化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四、你公司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 (略) 、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略) 内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批复及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 (略)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615

(此件公开发布)

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工作

一图读懂|2024年第三次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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