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抚河流域东乡河下游临川段区域水生态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抚州市抚河流域东乡河下游临川段区域水生态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通知》(中办发〔2021〕11号)、《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赣办发〔2022〕43号)等文件要求, (略) 抚河流域东乡河下游(临川段)区域水生态综合整治一期工程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方案决策、准备、实施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略) 抚河流域东乡河下游(临川段)区域水生态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生态缓冲带建设(约#㎡)、水下森林生态 系统构建(约#㎡),生态湿地建设(约 14.万㎡)、岸线整治 #m。根据《抚州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总体规划》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并结合流域性、综合性、系统性治污原则,本项目通过生态修复措施使东乡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 III类,个别水质指标达到II类。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对象范围: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主要事项: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项目决策、准备、实施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或决策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4.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日期:2024年12月13日
5.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江西腾宇 (略)
通讯地址:抚 (略) 孵化园A1栋三楼
联系人:张 芸(腾宇公司)
电话:#
邮箱:*@*q.com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通知》(中办发〔2021〕11号)、《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赣办发〔2022〕43号)等文件要求, (略) 抚河流域东乡河下游(临川段)区域水生态综合整治一期工程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方案决策、准备、实施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略) 抚河流域东乡河下游(临川段)区域水生态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生态缓冲带建设(约#㎡)、水下森林生态 系统构建(约#㎡),生态湿地建设(约 14.万㎡)、岸线整治 #m。根据《抚州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总体规划》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并结合流域性、综合性、系统性治污原则,本项目通过生态修复措施使东乡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 III类,个别水质指标达到II类。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对象范围: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主要事项: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项目决策、准备、实施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或决策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4.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日期:2024年12月13日
5.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江西腾宇 (略)
通讯地址:抚 (略) 孵化园A1栋三楼
联系人:张 芸(腾宇公司)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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