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4〕561号
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审批<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申请》(临供水字〔202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工程获得临县发 (略) 的批准,且涉及公共用水利益,同意该工程补办取水许可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位于临县木瓜坪乡榆林村,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临政办发〔2008〕40号文批准成立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包括临县湫水河管道引水一期工程、 (略) 新水源工程及临县自来水厂一期工程。

二、同意该项目取水水源为阳坡水库地表水、吴家湾和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及当地孔隙地下水,批复项目规划至2025年总取水量486.#m3/a,其中城镇居民生活取水量348.#m3/a、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72.#m3/a、自来水厂制水损失及供水站职工生活取水量12.#m3/a、输水漏损水量53.#m3/a( (略) 管网漏失水量39.#m3/a、阳坡水库地表水输水损失9.#m3/a、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地下水输水损失3.#m3/a、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输水损失1.#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分别设在临县城庄镇太平村北供水站管理房(坐标:经度111°01′07″、纬度38°04′05″),临县白文镇吴家湾村村南截潜流工程集水井(坐标:经度111°01′58″、纬度38°04′53″),临县白文镇海子头村东北截潜流工程集水井(坐标:经度111°02′47″、纬度38°09′26″),临县木瓜坪乡张家沟村东水源井(坐标:经度111°01′11″、纬度37°58′37″)。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 (略) 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

附件: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水资源论证

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委托山西 (略) 编制完成了《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9月27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 (略) (略) 、 (略) 。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位于临县木瓜坪乡榆林村。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临政办发〔2008〕40号文成立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包括临县湫水河管道引水一期工程、 (略) 新水源工程及临县自来水厂一期工程。

2005年临县县委、县政府批准建设临县湫水河管道引水一期工程,该工程于2007年8月投入运行;临县发 (略) 以临发改农字〔2010〕125号文批复 (略) 新水源工程(电厂补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工程于2010年9月投入运行;临县发 (略) 以临发改审字〔2016〕6号文批复临县自来水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该工程于2019年12月投入运行。

二、《报告书》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规划水平年2025年总取水量486.#m3/a,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综合取水量348.#m3/a;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72.#m3/a;自来 (略) 漏失水量39.#m3/a;自来水厂制水损失及供水站职工生活取水量12.#m3/a;供水站以上管道输水损失14.#m3/a(其中阳坡水库地表水输水损失9.#m3/a、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地下水输水损失3.#m3/a、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输水损失1.#m3/a)。

城镇生活综合用水指标110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人 (略) 城镇居民生活综合用水定额180L/p.d的要求;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指标50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农村居民生活集中式供水90L/p.d的要求;制水损失率为3.91%,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自来水生产通用值0.04m3/m3的要求。

三、《报告书》 (略) 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源为阳坡水库地表水、吴家湾和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当地孔隙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2024年2月19日,山西省水利厅为临县水库管理服务中心核发取水许可证(编号B#S2024-0048),许可水量为750.#m3/a,其中城镇生活供水量328.#m3/a,无其他供水户,可满足项目取水328.#m3/a的需求。

六、根据2008 -2022年吴家湾、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实测流量资料,以多年最小日平均引水量计算可供水量,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可供水量为127.#m3/a,可满足取水量113.#m3/a的需求;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可供水量54.#m3/a,可满足取水量#m3/a的需求。

七、张家沟地下水水源井,井径5.5m,井深18.2m,开采孔隙地下水,出水量72m3/h(合63.#m3/a),扣除张家沟村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2.#m3/a,剩余水量可以满足取水量#m3/a的需求。

八、阳坡水库地表水水质所检测指标,除氨氮外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除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菌落总数、高锰酸钾指数外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经处理后可作为城镇和农村居民用水水源;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地下水水质所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城镇和农村居民用水水源;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和张家沟孔隙地下水水质所检测指标,除菌落总数外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经处理后可作为城镇和农村居民用水水源。

九、阳坡水库地表水取水口位于临县城庄镇太平村北供水站管理房(坐标:经度111°01′07″,纬度38°04′05″);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取水口位于临县白文镇吴家湾村村南截潜流工程集水井(坐标:经度111°01′58″,纬度38°04′53″);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取水口位于临县白文镇海子头村东北截潜流工程集水井(坐标:经度111°02′47″,纬度38°09′26″);张家沟孔隙地下水取水口位于临县木瓜坪乡张家沟村东水源井(坐标:经度111°01′11″,纬度37°58′37″)。

十、供水站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生产废水应优先回用,剩余部分 (略) (略) (略) 理;生活垃圾等固废按环 (略) 理。

十一、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和退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取水水源为阳坡水库地表水、吴家湾和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当地孔隙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486.#m3/a(阳坡水库地表水328.#m3/a、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地下水113.#m3/a、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m3/a、当地孔隙地下水#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 (略) 、行政审批 (略) 。


2024 年 12 月 13 日
晋水审批决〔2024〕561号
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审批<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申请》(临供水字〔202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工程获得临县发 (略) 的批准,且涉及公共用水利益,同意该工程补办取水许可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位于临县木瓜坪乡榆林村,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临政办发〔2008〕40号文批准成立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包括临县湫水河管道引水一期工程、 (略) 新水源工程及临县自来水厂一期工程。

二、同意该项目取水水源为阳坡水库地表水、吴家湾和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及当地孔隙地下水,批复项目规划至2025年总取水量486.#m3/a,其中城镇居民生活取水量348.#m3/a、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72.#m3/a、自来水厂制水损失及供水站职工生活取水量12.#m3/a、输水漏损水量53.#m3/a( (略) 管网漏失水量39.#m3/a、阳坡水库地表水输水损失9.#m3/a、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地下水输水损失3.#m3/a、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输水损失1.#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分别设在临县城庄镇太平村北供水站管理房(坐标:经度111°01′07″、纬度38°04′05″),临县白文镇吴家湾村村南截潜流工程集水井(坐标:经度111°01′58″、纬度38°04′53″),临县白文镇海子头村东北截潜流工程集水井(坐标:经度111°02′47″、纬度38°09′26″),临县木瓜坪乡张家沟村东水源井(坐标:经度111°01′11″、纬度37°58′37″)。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 (略) 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

附件: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水资源论证

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委托山西 (略) 编制完成了《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9月27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 (略) (略) 、 (略) 。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位于临县木瓜坪乡榆林村。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临政办发〔2008〕40号文成立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临县湫水河管道供水站供水项目包括临县湫水河管道引水一期工程、 (略) 新水源工程及临县自来水厂一期工程。

2005年临县县委、县政府批准建设临县湫水河管道引水一期工程,该工程于2007年8月投入运行;临县发 (略) 以临发改农字〔2010〕125号文批复 (略) 新水源工程(电厂补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工程于2010年9月投入运行;临县发 (略) 以临发改审字〔2016〕6号文批复临县自来水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该工程于2019年12月投入运行。

二、《报告书》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规划水平年2025年总取水量486.#m3/a,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综合取水量348.#m3/a;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72.#m3/a;自来 (略) 漏失水量39.#m3/a;自来水厂制水损失及供水站职工生活取水量12.#m3/a;供水站以上管道输水损失14.#m3/a(其中阳坡水库地表水输水损失9.#m3/a、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地下水输水损失3.#m3/a、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输水损失1.#m3/a)。

城镇生活综合用水指标110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人 (略) 城镇居民生活综合用水定额180L/p.d的要求;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指标50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农村居民生活集中式供水90L/p.d的要求;制水损失率为3.91%,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自来水生产通用值0.04m3/m3的要求。

三、《报告书》 (略) 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源为阳坡水库地表水、吴家湾和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当地孔隙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2024年2月19日,山西省水利厅为临县水库管理服务中心核发取水许可证(编号B#S2024-0048),许可水量为750.#m3/a,其中城镇生活供水量328.#m3/a,无其他供水户,可满足项目取水328.#m3/a的需求。

六、根据2008 -2022年吴家湾、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实测流量资料,以多年最小日平均引水量计算可供水量,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可供水量为127.#m3/a,可满足取水量113.#m3/a的需求;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可供水量54.#m3/a,可满足取水量#m3/a的需求。

七、张家沟地下水水源井,井径5.5m,井深18.2m,开采孔隙地下水,出水量72m3/h(合63.#m3/a),扣除张家沟村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2.#m3/a,剩余水量可以满足取水量#m3/a的需求。

八、阳坡水库地表水水质所检测指标,除氨氮外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除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菌落总数、高锰酸钾指数外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经处理后可作为城镇和农村居民用水水源;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地下水水质所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城镇和农村居民用水水源;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和张家沟孔隙地下水水质所检测指标,除菌落总数外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经处理后可作为城镇和农村居民用水水源。

九、阳坡水库地表水取水口位于临县城庄镇太平村北供水站管理房(坐标:经度111°01′07″,纬度38°04′05″);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取水口位于临县白文镇吴家湾村村南截潜流工程集水井(坐标:经度111°01′58″,纬度38°04′53″);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取水口位于临县白文镇海子头村东北截潜流工程集水井(坐标:经度111°02′47″,纬度38°09′26″);张家沟孔隙地下水取水口位于临县木瓜坪乡张家沟村东水源井(坐标:经度111°01′11″,纬度37°58′37″)。

十、供水站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生产废水应优先回用,剩余部分 (略) (略) (略) 理;生活垃圾等固废按环 (略) 理。

十一、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和退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取水水源为阳坡水库地表水、吴家湾和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当地孔隙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486.#m3/a(阳坡水库地表水328.#m3/a、吴家湾截潜流工程地下水113.#m3/a、海则头截潜流工程地下水#m3/a、当地孔隙地下水#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 (略) 、行政审批 (略) 。


2024 年 12 月 13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