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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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整改公示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略)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无棣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D2SD*)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投诉人8月28日来 (略) 无棣县埕口镇山 (略) 将化工废渣存放在耕地内,投诉人对回复中“8月31日企业已将废石渣全部清运至 (略) 皂化渣堆场规范暂存、处置。”存在异议,投诉人称废石渣并未全部运走,只 (略) 覆盖上了。

二、 (略) 理情况

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对企业已将废石渣全部清运至 (略) 皂化渣堆场规范暂存、处置存在异议”问题。经核查,该企业已将存放在耕地内的1360方废石渣和94 (略) 皂化渣堆场规范暂存、处置。由于清运时正值雨天,现场挖掘和装运过程中洒落的废石渣和泥土混合不清;近期天气干燥,现场出现零星废石渣。执 (略) 对零散未彻底清理的废石渣立即进行清理,已于2021年9月12日完成清理工作。

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废石渣并未全部运走,只 (略) 覆盖上了”问题。经核查,现场防治扬尘使 (略) 对裸露土地及开槽土全部苫盖。为彻底 (略) (略) 域内是否存有未清运的废石渣, (略) (略) 域进行加密打孔取土验证,共打孔13个,S1 (略) 有掺有白灰的开槽土,共清理约432吨,已于2021年9月12日完成。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无棣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反映,联系电话:0543-*。电子邮箱:*@*63.com。


无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略)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无棣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D2SD*)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投诉人8月28日来 (略) 无棣县埕口镇山 (略) 将化工废渣存放在耕地内,投诉人对回复中“8月31日企业已将废石渣全部清运至 (略) 皂化渣堆场规范暂存、处置。”存在异议,投诉人称废石渣并未全部运走,只 (略) 覆盖上了。

二、 (略) 理情况

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对企业已将废石渣全部清运至 (略) 皂化渣堆场规范暂存、处置存在异议”问题。经核查,该企业已将存放在耕地内的1360方废石渣和94 (略) 皂化渣堆场规范暂存、处置。由于清运时正值雨天,现场挖掘和装运过程中洒落的废石渣和泥土混合不清;近期天气干燥,现场出现零星废石渣。执 (略) 对零散未彻底清理的废石渣立即进行清理,已于2021年9月12日完成清理工作。

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废石渣并未全部运走,只 (略) 覆盖上了”问题。经核查,现场防治扬尘使 (略) 对裸露土地及开槽土全部苫盖。为彻底 (略) (略) 域内是否存有未清运的废石渣, (略) (略) 域进行加密打孔取土验证,共打孔13个,S1 (略) 有掺有白灰的开槽土,共清理约432吨,已于2021年9月12日完成。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无棣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反映,联系电话:0543-*。电子邮箱:*@*63.com。


无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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