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水利局关于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福清市水利局关于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 (略) (略)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内,建设有与河道相交 (略) 有闽台大道、湖滨大道、海洋大道 (略) 。闽台大道ZK1+578.026桥,桥梁长度为3×20m,桥面宽度为2×21m;湖滨大道K1+641.52桥,桥梁长度为2×20m,桥面宽度为2×15.5m;湖滨大道K2+474.984桥,桥梁长度为3×20m,桥面宽度为15.5+18.5m;湖滨大道K3+
603.725桥,桥梁长度为3×20m,桥面宽度为2×15m;湖滨大道K4+739桥,桥梁长度为4×20m,桥面宽度为15+18m;海洋大道K2+301桥,桥梁长度为4×20m,桥面宽度为46m; (略) K0+947.5桥,桥梁长度为2×20m,桥面宽度为18m。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所在河段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建设项目自身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
二、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项目新建的闽台大道ZK1+578.026桥;湖滨大道K1+641.52桥、湖滨大道K2+474.984桥、湖滨大道K3+603.725桥、湖滨大道K4+397桥和湖滨大道K4+739桥;海洋大道K1+752.4桥和海洋大道K2+301桥; (略) K0+947.5桥 (略) K1+652桥。
项 (略) 江镜华侨农场、港头镇和江镜镇,涉及河段为2#连通河、大塘港河、长脚港河、赤港河和机场河。
本次影响分析范围为因桥梁建设受到影响的2#连通河河段(2#连通河干流K0+000~K1+055,约1055m)、大塘港河河段(大塘港河干流K0+000~K2+930,约2930m)、长脚港河河段(长脚港河干流2#连通河下游K0+000~K1+750、长脚港河干流2#连通河上游K0+000~K0+90 (略) 上游连通河道3的K1+095~K1+511,约3103m)、赤港河河段(赤港河干流1# (略) 下游K0+000~K1+550和赤港河干流1# (略) 上游K0+000~K1+830,约3380m)、机场河河段(机场河干流1# (略) 下游K0+000~K1+675和机场河干流1# (略) 上游K0+000~K1+800,约3475m)及其管理范围以及闽台大道、湖滨大道、海洋大道、 (略) 道 (略) 基。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略) 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 (略) 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总投资中, (略) 筹措解决。
3.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 (略) 、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略) (略)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 (略) (略)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内,建设有与河道相交 (略) 有闽台大道、湖滨大道、海洋大道 (略) 。闽台大道ZK1+578.026桥,桥梁长度为3×20m,桥面宽度为2×21m;湖滨大道K1+641.52桥,桥梁长度为2×20m,桥面宽度为2×15.5m;湖滨大道K2+474.984桥,桥梁长度为3×20m,桥面宽度为15.5+18.5m;湖滨大道K3+
603.725桥,桥梁长度为3×20m,桥面宽度为2×15m;湖滨大道K4+739桥,桥梁长度为4×20m,桥面宽度为15+18m;海洋大道K2+301桥,桥梁长度为4×20m,桥面宽度为46m; (略) K0+947.5桥,桥梁长度为2×20m,桥面宽度为18m。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所在河段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建设项目自身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
二、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项目新建的闽台大道ZK1+578.026桥;湖滨大道K1+641.52桥、湖滨大道K2+474.984桥、湖滨大道K3+603.725桥、湖滨大道K4+397桥和湖滨大道K4+739桥;海洋大道K1+752.4桥和海洋大道K2+301桥; (略) K0+947.5桥 (略) K1+652桥。
项 (略) 江镜华侨农场、港头镇和江镜镇,涉及河段为2#连通河、大塘港河、长脚港河、赤港河和机场河。
本次影响分析范围为因桥梁建设受到影响的2#连通河河段(2#连通河干流K0+000~K1+055,约1055m)、大塘港河河段(大塘港河干流K0+000~K2+930,约2930m)、长脚港河河段(长脚港河干流2#连通河下游K0+000~K1+750、长脚港河干流2#连通河上游K0+000~K0+90 (略) 上游连通河道3的K1+095~K1+511,约3103m)、赤港河河段(赤港河干流1# (略) 下游K0+000~K1+550和赤港河干流1# (略) 上游K0+000~K1+830,约3380m)、机场河河段(机场河干流1# (略) 下游K0+000~K1+675和机场河干流1# (略) 上游K0+000~K1+800,约3475m)及其管理范围以及闽台大道、湖滨大道、海洋大道、 (略) 道 (略) 基。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略) 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 (略) 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总投资中, (略) 筹措解决。
3.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 (略) 、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略) (略)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 (略) (略)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内,建设有与河道相交 (略) 有闽台大道、湖滨大道、海洋大道 (略) 。闽台大道ZK1+578.026桥,桥梁长度为3×20m,桥面宽度为2×21m;湖滨大道K1+641.52桥,桥梁长度为2×20m,桥面宽度为2×15.5m;湖滨大道K2+474.984桥,桥梁长度为3×20m,桥面宽度为15.5+18.5m;湖滨大道K3+
603.725桥,桥梁长度为3×20m,桥面宽度为2×15m;湖滨大道K4+739桥,桥梁长度为4×20m,桥面宽度为15+18m;海洋大道K2+301桥,桥梁长度为4×20m,桥面宽度为46m; (略) K0+947.5桥,桥梁长度为2×20m,桥面宽度为18m。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所在河段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建设项目自身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
二、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项目新建的闽台大道ZK1+578.026桥;湖滨大道K1+641.52桥、湖滨大道K2+474.984桥、湖滨大道K3+603.725桥、湖滨大道K4+397桥和湖滨大道K4+739桥;海洋大道K1+752.4桥和海洋大道K2+301桥; (略) K0+947.5桥 (略) K1+652桥。
项 (略) 江镜华侨农场、港头镇和江镜镇,涉及河段为2#连通河、大塘港河、长脚港河、赤港河和机场河。
本次影响分析范围为因桥梁建设受到影响的2#连通河河段(2#连通河干流K0+000~K1+055,约1055m)、大塘港河河段(大塘港河干流K0+000~K2+930,约2930m)、长脚港河河段(长脚港河干流2#连通河下游K0+000~K1+750、长脚港河干流2#连通河上游K0+000~K0+90 (略) 上游连通河道3的K1+095~K1+511,约3103m)、赤港河河段(赤港河干流1# (略) 下游K0+000~K1+550和赤港河干流1# (略) 上游K0+000~K1+830,约3380m)、机场河河段(机场河干流1# (略) 下游K0+000~K1+675和机场河干流1# (略) 上游K0+000~K1+800,约3475m)及其管理范围以及闽台大道、湖滨大道、海洋大道、 (略) 道 (略) 基。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略) 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 (略) 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总投资中, (略) 筹措解决。
3.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 (略) 、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略) (略)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 (略) (略)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内,建设有与河道相交 (略) 有闽台大道、湖滨大道、海洋大道 (略) 。闽台大道ZK1+578.026桥,桥梁长度为3×20m,桥面宽度为2×21m;湖滨大道K1+641.52桥,桥梁长度为2×20m,桥面宽度为2×15.5m;湖滨大道K2+474.984桥,桥梁长度为3×20m,桥面宽度为15.5+18.5m;湖滨大道K3+
603.725桥,桥梁长度为3×20m,桥面宽度为2×15m;湖滨大道K4+739桥,桥梁长度为4×20m,桥面宽度为15+18m;海洋大道K2+301桥,桥梁长度为4×20m,桥面宽度为46m; (略) K0+947.5桥,桥梁长度为2×20m,桥面宽度为18m。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所在河段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建设项目自身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
二、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项目新建的闽台大道ZK1+578.026桥;湖滨大道K1+641.52桥、湖滨大道K2+474.984桥、湖滨大道K3+603.725桥、湖滨大道K4+397桥和湖滨大道K4+739桥;海洋大道K1+752.4桥和海洋大道K2+301桥; (略) K0+947.5桥 (略) K1+652桥。
项 (略) 江镜华侨农场、港头镇和江镜镇,涉及河段为2#连通河、大塘港河、长脚港河、赤港河和机场河。
本次影响分析范围为因桥梁建设受到影响的2#连通河河段(2#连通河干流K0+000~K1+055,约1055m)、大塘港河河段(大塘港河干流K0+000~K2+930,约2930m)、长脚港河河段(长脚港河干流2#连通河下游K0+000~K1+750、长脚港河干流2#连通河上游K0+000~K0+90 (略) 上游连通河道3的K1+095~K1+511,约3103m)、赤港河河段(赤港河干流1# (略) 下游K0+000~K1+550和赤港河干流1# (略) 上游K0+000~K1+830,约3380m)、机场河河段(机场河干流1# (略) 下游K0+000~K1+675和机场河干流1# (略) 上游K0+000~K1+800,约3475m)及其管理范围以及闽台大道、湖滨大道、海洋大道、 (略) 道 (略) 基。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略) 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 (略) 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总投资中, (略) 筹措解决。
3.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 (略) 、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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