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正文
关于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4-12-13 点击数:
索 引 号 (略)/xfzhggj/2024-(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12-13
发布机构 洪雅县发 (略)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发 (略)

关于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中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中山府〔2024〕66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和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的政策投向和实施范围,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二、项目编码:2409-(略)-04-01-(略)。

三、监管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为监管单位,责任人为陈尧。

四、业主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村民委员会为业主单位,责任人为付志洪。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理事会为实施单位,责任人为符启霞。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改扩 (略) 全长4.5公里,路面宽度4.5米,厚0.2米,水 (略) 面;同步完善防护、排水、交安等附属设施;整治山坪塘1口((略)立方米/口)。

七、建设地点: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6组、8组。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略)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略)元,地方配套资金(略)元。

九、建设工期:7个月。

十、务工组织及劳务报酬:该项目重点组织残疾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务工群众不低于172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个,预计发放劳务报酬(略)元,占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略)元的35.2%。 (略)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略) 发放劳务报酬,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到位。

十一、实施方式: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振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项目理事会,下设施工管理组、质量监督组、财务管理组、材料采购组、物资保管组、档案收集组等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机构,确保项目有力有序推进。该项目建设坚持“能用人工的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略)”。

接此批复后,镇党委政府、村两委、项目理事会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做好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技能培训、折股量化分红等工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助推产业发展。


  
关闭窗口

洪雅县发 (略)

关于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中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中山府〔2024〕66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和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的政策投向和实施范围,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二、项目编码:2409-(略)-04-01-(略)。

三、监管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为监管单位,责任人为陈尧。

四、业主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村民委员会为业主单位,责任人为付志洪。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理事会为实施单位,责任人为符启霞。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改扩 (略) 全长4.5公里,路面宽度4.5米,厚0.2米,水 (略) 面;同步完善防护、排水、交安等附属设施;整治山坪塘1口((略)立方米/口)。

七、建设地点: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6组、8组。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略)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略)元,地方配套资金(略)元。

九、建设工期:7个月。

十、务工组织及劳务报酬:该项目重点组织残疾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务工群众不低于172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个,预计发放劳务报酬(略)元,占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略)元的35.2%。 (略)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略) 发放劳务报酬,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到位。

十一、实施方式: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振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项目理事会,下设施工管理组、质量监督组、财务管理组、材料采购组、物资保管组、档案收集组等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机构,确保项目有力有序推进。该项目建设坚持“能用人工的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略)”。

接此批复后,镇党委政府、村两委、项目理事会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做好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技能培训、折股量化分红等工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助推产业发展。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正文
关于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4-12-13 点击数:
索 引 号 (略)/xfzhggj/2024-(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12-13
发布机构 洪雅县发 (略)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发 (略)

关于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中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中山府〔2024〕66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和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的政策投向和实施范围,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二、项目编码:2409-(略)-04-01-(略)。

三、监管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为监管单位,责任人为陈尧。

四、业主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村民委员会为业主单位,责任人为付志洪。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理事会为实施单位,责任人为符启霞。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改扩 (略) 全长4.5公里,路面宽度4.5米,厚0.2米,水 (略) 面;同步完善防护、排水、交安等附属设施;整治山坪塘1口((略)立方米/口)。

七、建设地点: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6组、8组。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略)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略)元,地方配套资金(略)元。

九、建设工期:7个月。

十、务工组织及劳务报酬:该项目重点组织残疾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务工群众不低于172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个,预计发放劳务报酬(略)元,占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略)元的35.2%。 (略)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略) 发放劳务报酬,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到位。

十一、实施方式: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振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项目理事会,下设施工管理组、质量监督组、财务管理组、材料采购组、物资保管组、档案收集组等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机构,确保项目有力有序推进。该项目建设坚持“能用人工的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略)”。

接此批复后,镇党委政府、村两委、项目理事会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做好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技能培训、折股量化分红等工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助推产业发展。


  
关闭窗口

洪雅县发 (略)

关于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中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中山府〔2024〕66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和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的政策投向和实施范围,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二、项目编码:2409-(略)-04-01-(略)。

三、监管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为监管单位,责任人为陈尧。

四、业主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村民委员会为业主单位,责任人为付志洪。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理事会为实施单位,责任人为符启霞。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改扩 (略) 全长4.5公里,路面宽度4.5米,厚0.2米,水 (略) 面;同步完善防护、排水、交安等附属设施;整治山坪塘1口((略)立方米/口)。

七、建设地点: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6组、8组。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略)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略)元,地方配套资金(略)元。

九、建设工期:7个月。

十、务工组织及劳务报酬:该项目重点组织残疾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务工群众不低于172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个,预计发放劳务报酬(略)元,占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略)元的35.2%。 (略)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略) 发放劳务报酬,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到位。

十一、实施方式: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振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项目理事会,下设施工管理组、质量监督组、财务管理组、材料采购组、物资保管组、档案收集组等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机构,确保项目有力有序推进。该项目建设坚持“能用人工的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略)”。

接此批复后,镇党委政府、村两委、项目理事会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做好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技能培训、折股量化分红等工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助推产业发展。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