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城南片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文旅 (略) 地块
地块总调查面积为:*.8m2(以国家2000坐标计)
地理位置: (略) (略) 平步大道以南、 (略) 以西
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13.*°E,纬度23.*°N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地块原土地用途: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农村集体用地,现状实际为 (略) 域为施工营地(美华航空施工营地), (略) , (略) 域为农用地,由于地块出让的紧迫性,现 (略) 域已进行清表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执行标准:二类居 (略) 域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省有色 (略) 九三八队
调查缘由: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保障今后二次开发利用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防止地块性质变化带来新的环境问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等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委托,2024年10月,广东省有色 (略) 九三八队对文旅 (略) 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0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当地知情人员访谈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地块进行了调查分析和污染识别。通过调查得知:
地块80年代为农用地,80年代后地块东南侧建起养鸡棚及鱼塘(但不属于规模化养殖);2021年后地块西侧、南侧及西北侧部分清表、平整并采用周边施工开挖土进行填高, (略) ;2023年西北侧建设为施工营地(美华航空)。
调查地块污染识别:根据调查了解,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地块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不涉及农药的集中储存,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但保守起见,考虑调查地块养鸡棚时期存在时间较久,可能存在重金属的堆积残留,潜在污染物为:镉、铅、汞、砷、铜;考虑施工营地时期考虑车辆进场及车辆冲洗可能涉及机油的“跑冒滴漏”,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相邻地块污染识别:调查地块外东侧为铁山河,南 (略) ,西 (略) ,北侧为农林地及平西村。其中,地块农林地不采用铁山河水进行灌溉(采用自挖地下水井、灌溉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灌溉),且铁山河已进行河涌整治及清淤,不允许工业废水直排,故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综上,根据调查分析,相邻地块主要考虑施工机械设备机油的“跑冒滴漏”,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调查采样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1日。在调查地块内共设置2个对照点、9个土壤采样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37个(不含对照点及平行样)。检测项目为常规理化指标(2项)、无机物及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
检测结果表明(注以下“未检出”意思为:低于各检测指标的检出限):
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共检出7项,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有机物检出2项,为三氯*烯、石油烃(C10-C40),各检出项目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调查地块共设置4个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样品4个,检出污染物指标为:重金属检出5项,为砷、镉、铜、铅、镍,有机物检出1项,为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均未检出,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II类标准值。4个地下水监测井浊度检出范围为42~70NTU,均超过Ⅲ类水质标准限值,但浊度在地下水中不属于毒理学指标,仅为感官指标,且地块内地下水不属于饮用水源,地下水不进行开采利用,地下水浊度不存在对影响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对人体造成的健康风险可接受。
调查地块共设置了3个底泥监测点位,检出指标为重金属7项(砷、汞、铅、铜、镍、镉、六价铬),有机物1项(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均未检出,各指标均满足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调查地块共设置了3个地表水监测点位,检出指标为:重金属检出4项,为镉、铜、铅、镍,有机物检出1项,为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均未检出,均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结果,文旅 (略) 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结束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从土壤风险的角度,本地块人体风险可以接受,地块用地可满足后续二类居住用地(R2)的开发建设要求。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广东省有色 (略) 九三八队
联系人:万生
联系电话:*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文旅 (略) 地块
地块总调查面积为:*.8m2(以国家2000坐标计)
地理位置: (略) (略) 平步大道以南、 (略) 以西
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13.*°E,纬度23.*°N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地块原土地用途: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农村集体用地,现状实际为 (略) 域为施工营地(美华航空施工营地), (略) , (略) 域为农用地,由于地块出让的紧迫性,现 (略) 域已进行清表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执行标准:二类居 (略) 域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省有色 (略) 九三八队
调查缘由: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保障今后二次开发利用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防止地块性质变化带来新的环境问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等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委托,2024年10月,广东省有色 (略) 九三八队对文旅 (略) 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0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当地知情人员访谈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地块进行了调查分析和污染识别。通过调查得知:
地块80年代为农用地,80年代后地块东南侧建起养鸡棚及鱼塘(但不属于规模化养殖);2021年后地块西侧、南侧及西北侧部分清表、平整并采用周边施工开挖土进行填高, (略) ;2023年西北侧建设为施工营地(美华航空)。
调查地块污染识别:根据调查了解,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地块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不涉及农药的集中储存,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但保守起见,考虑调查地块养鸡棚时期存在时间较久,可能存在重金属的堆积残留,潜在污染物为:镉、铅、汞、砷、铜;考虑施工营地时期考虑车辆进场及车辆冲洗可能涉及机油的“跑冒滴漏”,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相邻地块污染识别:调查地块外东侧为铁山河,南 (略) ,西 (略) ,北侧为农林地及平西村。其中,地块农林地不采用铁山河水进行灌溉(采用自挖地下水井、灌溉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灌溉),且铁山河已进行河涌整治及清淤,不允许工业废水直排,故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综上,根据调查分析,相邻地块主要考虑施工机械设备机油的“跑冒滴漏”,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调查采样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1日。在调查地块内共设置2个对照点、9个土壤采样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37个(不含对照点及平行样)。检测项目为常规理化指标(2项)、无机物及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
检测结果表明(注以下“未检出”意思为:低于各检测指标的检出限):
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共检出7项,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有机物检出2项,为三氯*烯、石油烃(C10-C40),各检出项目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调查地块共设置4个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样品4个,检出污染物指标为:重金属检出5项,为砷、镉、铜、铅、镍,有机物检出1项,为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均未检出,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II类标准值。4个地下水监测井浊度检出范围为42~70NTU,均超过Ⅲ类水质标准限值,但浊度在地下水中不属于毒理学指标,仅为感官指标,且地块内地下水不属于饮用水源,地下水不进行开采利用,地下水浊度不存在对影响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对人体造成的健康风险可接受。
调查地块共设置了3个底泥监测点位,检出指标为重金属7项(砷、汞、铅、铜、镍、镉、六价铬),有机物1项(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均未检出,各指标均满足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调查地块共设置了3个地表水监测点位,检出指标为:重金属检出4项,为镉、铜、铅、镍,有机物检出1项,为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均未检出,均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结果,文旅 (略) 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结束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从土壤风险的角度,本地块人体风险可以接受,地块用地可满足后续二类居住用地(R2)的开发建设要求。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广东省有色 (略) 九三八队
联系人:万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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