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1000吨玻璃珠工艺品建设项目先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关于《年产1000吨玻璃珠工艺品建设项目先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玻璃珠是常见的一种饰品配件,广泛用于服装、晚礼服、鞋、帽、手袋、头饰、毛纺织、珠绣、灯饰、工艺品等,主要生产地位于 (略) (略) 场和浙江义乌,从全国来看广东和浙江是2个最大的玻璃珠生产和 (略) 。
(略) (略) 经市场调研发现, (略) 及 (略) 对于玻璃珠装饰物的消耗量极大,市场远未饱和。故计划投资#元,租 (略) 上 (略) 46号的其他厂闲置厂房从事玻璃珠加工生产。建成后最大可年产1000吨玻璃珠工艺品。
2024年11月10日, (略) (略) 根据《 (略) (略) 年产1000吨玻璃珠工艺品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 (略)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调漆、上色废气所测非#烷总烃、#酸酯类、颗粒物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1中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达到义乌地方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 2018)表6中标准限值,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上色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化学品废包装物、漆渣属于危险废物,收集 (略) (略) 统一转运;碎料及次品、一般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528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3]40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1000吨玻璃珠工艺品建设项目(先行验收)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上 (略) 46号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月1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e465)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 (略) (略)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
玻璃珠是常见的一种饰品配件,广泛用于服装、晚礼服、鞋、帽、手袋、头饰、毛纺织、珠绣、灯饰、工艺品等,主要生产地位于 (略) (略) 场和浙江义乌,从全国来看广东和浙江是2个最大的玻璃珠生产和 (略) 。
(略) (略) 经市场调研发现, (略) 及 (略) 对于玻璃珠装饰物的消耗量极大,市场远未饱和。故计划投资#元,租 (略) 上 (略) 46号的其他厂闲置厂房从事玻璃珠加工生产。建成后最大可年产1000吨玻璃珠工艺品。
2024年11月10日, (略) (略) 根据《 (略) (略) 年产1000吨玻璃珠工艺品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 (略)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调漆、上色废气所测非#烷总烃、#酸酯类、颗粒物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1中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达到义乌地方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 2018)表6中标准限值,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上色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化学品废包装物、漆渣属于危险废物,收集 (略) (略) 统一转运;碎料及次品、一般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528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3]40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1000吨玻璃珠工艺品建设项目(先行验收)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上 (略) 46号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月1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e465)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 (略) (略)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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