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泓宜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1#物流仓、2#厂房、3#厂房、6#装卸平台、7#车道、8#连廊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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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泓宜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1#物流仓、2#厂房、3#厂房、6#装卸平台、7#车道、8#连廊的批前公示

关于泓宜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1#物流仓、2#厂房、3#厂房、6#装卸平台、7#车道、8#连廊的批前公示

顺规公〔2024〕9591号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 (略) 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 (略)
项目名称: 泓宜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1#物流仓、2#厂房、3#厂房、6# (略) 、7#车道、8#连廊
项目位置: (略) (略) 均安镇畅兴工业园 (略) 以西、 (略) 以北(SD-J-01-02-03-03号)地块
申报类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审批制)新建、改扩建、临时建(构)筑物

项目基本情况:泓宜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1#物流仓、2#厂房、3#厂房、6# (略) 、7#车道、8#连廊拟选址于 (略) (略) 均安镇畅兴工业园 (略) 以西、 (略) 以北(SD-J-01-02-03-03号)地块,用地面积为#.58平方米,已于2023年5月17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号,现在申请规划方案变更,调整事项如下:
1、总平面图(首层):
1)因现场使用需求,取消车位绿化,因此调整总平面 (略) ,绿化面积由#.67㎡调整为#.56㎡,绿化率从10.01%调整为10%。
2)总平面图的一期单体数据调整,其中6# (略) 、7#车道、8#连廊基底面积调整,一期单体合计总基底面积由#.45 ㎡调整为#.25 ㎡;1#物流仓、2#厂房、3#厂房、6# (略) 、7#车道、8#连廊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调整,一期单体合计总建筑面积由#.20㎡调整为#.39 ㎡,总计容面积由#.86 ㎡调整为#.80 ㎡;8#连廊不计容面积调整,一期单体合计总不计容面积由737.00 调整为715.48 ㎡;1#物流仓、2#厂房建筑高度由29.9m调整为29.93m,3#厂房建筑高度由29.9m调整为29.92m。
3)总平面图的二期单体数据调整,其中5#综合楼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调整,二期单体合计总建筑面积由#.94 调整为#.80 ㎡,总计容面积由#.15 ㎡调整为#.96㎡;5#综合楼不计容面积调整,二期单体合计总不计容面积由269.50 调整为297.31 ㎡;
4)总平面图的三期单体数据调整,其中4#厂房建筑高度由17.4m调整为17.09m。
5)项目总基底面积由原来的#.93 ㎡调整为#.73 ㎡,减少了712.2㎡;建筑密度由原来的60.90%调整为60.26%。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4㎡调整为#.19 ㎡,增加了707.05㎡。项目总计容面积由原来的#.01㎡调整为#.76 ㎡,减少了304.25㎡;容积率不变;绿化面积由#.67㎡调整为#.56㎡,绿化率从10.01%调整为10%;建筑层数没发生变化。
2、总平面图(二层):
1)2#厂房与3# (略) 的雨棚调整。
3、1#物流仓首层平面图:
1)因修改天面雨篷长度,调整1#物流仓面积数据,总建筑面积由原来#.75㎡调整为#.13㎡,减少了13.62㎡。总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75㎡调整为#.13㎡,减少了13.62㎡。
4、1#物流仓二层平面图:
1)因修改天面雨篷长度,调整1#物流仓二层面积数据,二层建筑面积由原来#.00㎡调整为#.38㎡,减少了13.62㎡。二层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00㎡调整为#.38㎡,减少了13.62㎡。
5、1#物流仓天面层平面图:
1)修改雨篷长度。
6、1#物流仓天面层立面图、剖面图:
1)根据排烟要求增加排烟风口。
2)修改建筑高度。
3)局部修改外墙样式。
4)新增外窗。
5) (略) 内外地坪标高、首层、二层及女儿墙高度。
7、2#厂房首层平面图:
1) 因天面层取消雨篷,调整2#厂房面积数据,总建筑面积由原来#.25㎡调整为#.25㎡,减少了495㎡。总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25㎡调整为#.25㎡,减少了495㎡。
8、2#厂房二层平面图:
1)因天面层取消雨篷,调整2#二层厂房面积数据,二层建筑面积由原来#.00㎡调整为#.00㎡,减少了495㎡。二层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00㎡调整为#.00㎡,减少了495㎡。
9、2#厂房天面层平面图:
1)取消雨篷。
10、2#厂房立面图、剖面图:
1)根据排烟要求增加排烟风口。
2)修改建筑高度。
3)局部修改外墙样式。
4)新增外窗。
5) (略) 内外地坪标高、首层、二层及女儿墙高度。
11、3#首层层平面图:
1)因天面层取消雨篷,调整3#厂房面积数据,总建筑面积由原来#.75㎡调整为#.75㎡,减少了495㎡。总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75㎡调整为#.75㎡,减少了495㎡。
12、3#厂房二层平面图:
1)因天面层取消雨篷,调整3#二层厂房面积数据,二层建筑面积由原来#.00㎡调整为#.00㎡,减少了495㎡。二层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00㎡调整为#.00㎡,减少了495㎡。
13、3#厂房天面层平面图:
1)取消雨篷。
14、3#厂房立面图、剖面图:
1)根据排烟要求增加排烟风口。
2)修改建筑高度。
3)局部修改外墙样式。
4)新增外窗。
5) (略) 内外地坪标高、首层、二层及女儿墙高度。
15、6# (略) 首层平面图:
1)因二层平面洞口根据防排烟要求调整、新增雨篷以及面积原来计算至栏板外围,现在只计算至首层柱边。调整6# (略) 面积数据,总建筑面积由原来#.66㎡调整为#.59㎡,增加了1870.93㎡。总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32㎡调整为#.00㎡,增加了1475.68㎡。基底面积由原来#.66㎡调整为#.41㎡,减少了395.25㎡。
16、6# (略) 二层平面图:
1)平面洞口根据防排烟要求调整。
2)新增雨篷。
17、6# (略) 立面图、剖面图:
1)新增雨篷。
18、7#车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1)新增发电机房。
2)修改发电机房及消防 (略) 。
3)因第1点变更,第2点变更,以及面积原来计算至栏板外围,现在只计算至首层柱边。调整7#车道面积数据,总建筑面积由原来4221.79㎡调整为4007.71㎡,减少了214.08㎡。总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4221.79㎡调整为4007.71㎡,减少了214.08㎡。基底面积由原来4221.79㎡调整为3926.36㎡,减少了295.43㎡。
19、8#连廊首层平面图、夹层、二层平面图、天面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1)首层因面积原来计算至栏板外围,现在只计算至首层柱边。调整8#连廊面积数据,总建筑面积由原来1474.00㎡调整为1430.96㎡,减少了43.04㎡。总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1474.00㎡调整为1430.96㎡,减少了43.04㎡。基底面积及不计容面积由原来737.00㎡调整为715.48㎡,减少了21.52㎡。
(详见附图,该图仅为示意图,图纸以最后审批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4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所有反馈意见必须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如申请举行听证会,应在公示期 (略) (略) (略) 提出申请。

意见收集电话: #
业务咨询电话: #

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市 (略) (略) 镇街管理所

媒体公示:

(略) (略)

2024年12月13日

关于泓宜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1#物流仓、2#厂房、3#厂房、6#装卸平台、7#车道、8#连廊的批前公示

顺规公〔2024〕9591号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 (略) 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 (略)
项目名称: 泓宜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1#物流仓、2#厂房、3#厂房、6# (略) 、7#车道、8#连廊
项目位置: (略) (略) 均安镇畅兴工业园 (略) 以西、 (略) 以北(SD-J-01-02-03-03号)地块
申报类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审批制)新建、改扩建、临时建(构)筑物

项目基本情况:泓宜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1#物流仓、2#厂房、3#厂房、6# (略) 、7#车道、8#连廊拟选址于 (略) (略) 均安镇畅兴工业园 (略) 以西、 (略) 以北(SD-J-01-02-03-03号)地块,用地面积为#.58平方米,已于2023年5月17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号,现在申请规划方案变更,调整事项如下:
1、总平面图(首层):
1)因现场使用需求,取消车位绿化,因此调整总平面 (略) ,绿化面积由#.67㎡调整为#.56㎡,绿化率从10.01%调整为10%。
2)总平面图的一期单体数据调整,其中6# (略) 、7#车道、8#连廊基底面积调整,一期单体合计总基底面积由#.45 ㎡调整为#.25 ㎡;1#物流仓、2#厂房、3#厂房、6# (略) 、7#车道、8#连廊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调整,一期单体合计总建筑面积由#.20㎡调整为#.39 ㎡,总计容面积由#.86 ㎡调整为#.80 ㎡;8#连廊不计容面积调整,一期单体合计总不计容面积由737.00 调整为715.48 ㎡;1#物流仓、2#厂房建筑高度由29.9m调整为29.93m,3#厂房建筑高度由29.9m调整为29.92m。
3)总平面图的二期单体数据调整,其中5#综合楼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调整,二期单体合计总建筑面积由#.94 调整为#.80 ㎡,总计容面积由#.15 ㎡调整为#.96㎡;5#综合楼不计容面积调整,二期单体合计总不计容面积由269.50 调整为297.31 ㎡;
4)总平面图的三期单体数据调整,其中4#厂房建筑高度由17.4m调整为17.09m。
5)项目总基底面积由原来的#.93 ㎡调整为#.73 ㎡,减少了712.2㎡;建筑密度由原来的60.90%调整为60.26%。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4㎡调整为#.19 ㎡,增加了707.05㎡。项目总计容面积由原来的#.01㎡调整为#.76 ㎡,减少了304.25㎡;容积率不变;绿化面积由#.67㎡调整为#.56㎡,绿化率从10.01%调整为10%;建筑层数没发生变化。
2、总平面图(二层):
1)2#厂房与3# (略) 的雨棚调整。
3、1#物流仓首层平面图:
1)因修改天面雨篷长度,调整1#物流仓面积数据,总建筑面积由原来#.75㎡调整为#.13㎡,减少了13.62㎡。总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75㎡调整为#.13㎡,减少了13.62㎡。
4、1#物流仓二层平面图:
1)因修改天面雨篷长度,调整1#物流仓二层面积数据,二层建筑面积由原来#.00㎡调整为#.38㎡,减少了13.62㎡。二层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00㎡调整为#.38㎡,减少了13.62㎡。
5、1#物流仓天面层平面图:
1)修改雨篷长度。
6、1#物流仓天面层立面图、剖面图:
1)根据排烟要求增加排烟风口。
2)修改建筑高度。
3)局部修改外墙样式。
4)新增外窗。
5) (略) 内外地坪标高、首层、二层及女儿墙高度。
7、2#厂房首层平面图:
1) 因天面层取消雨篷,调整2#厂房面积数据,总建筑面积由原来#.25㎡调整为#.25㎡,减少了495㎡。总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25㎡调整为#.25㎡,减少了495㎡。
8、2#厂房二层平面图:
1)因天面层取消雨篷,调整2#二层厂房面积数据,二层建筑面积由原来#.00㎡调整为#.00㎡,减少了495㎡。二层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00㎡调整为#.00㎡,减少了495㎡。
9、2#厂房天面层平面图:
1)取消雨篷。
10、2#厂房立面图、剖面图:
1)根据排烟要求增加排烟风口。
2)修改建筑高度。
3)局部修改外墙样式。
4)新增外窗。
5) (略) 内外地坪标高、首层、二层及女儿墙高度。
11、3#首层层平面图:
1)因天面层取消雨篷,调整3#厂房面积数据,总建筑面积由原来#.75㎡调整为#.75㎡,减少了495㎡。总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75㎡调整为#.75㎡,减少了495㎡。
12、3#厂房二层平面图:
1)因天面层取消雨篷,调整3#二层厂房面积数据,二层建筑面积由原来#.00㎡调整为#.00㎡,减少了495㎡。二层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00㎡调整为#.00㎡,减少了495㎡。
13、3#厂房天面层平面图:
1)取消雨篷。
14、3#厂房立面图、剖面图:
1)根据排烟要求增加排烟风口。
2)修改建筑高度。
3)局部修改外墙样式。
4)新增外窗。
5) (略) 内外地坪标高、首层、二层及女儿墙高度。
15、6# (略) 首层平面图:
1)因二层平面洞口根据防排烟要求调整、新增雨篷以及面积原来计算至栏板外围,现在只计算至首层柱边。调整6# (略) 面积数据,总建筑面积由原来#.66㎡调整为#.59㎡,增加了1870.93㎡。总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32㎡调整为#.00㎡,增加了1475.68㎡。基底面积由原来#.66㎡调整为#.41㎡,减少了395.25㎡。
16、6# (略) 二层平面图:
1)平面洞口根据防排烟要求调整。
2)新增雨篷。
17、6# (略) 立面图、剖面图:
1)新增雨篷。
18、7#车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1)新增发电机房。
2)修改发电机房及消防 (略) 。
3)因第1点变更,第2点变更,以及面积原来计算至栏板外围,现在只计算至首层柱边。调整7#车道面积数据,总建筑面积由原来4221.79㎡调整为4007.71㎡,减少了214.08㎡。总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4221.79㎡调整为4007.71㎡,减少了214.08㎡。基底面积由原来4221.79㎡调整为3926.36㎡,减少了295.43㎡。
19、8#连廊首层平面图、夹层、二层平面图、天面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1)首层因面积原来计算至栏板外围,现在只计算至首层柱边。调整8#连廊面积数据,总建筑面积由原来1474.00㎡调整为1430.96㎡,减少了43.04㎡。总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1474.00㎡调整为1430.96㎡,减少了43.04㎡。基底面积及不计容面积由原来737.00㎡调整为715.48㎡,减少了21.52㎡。
(详见附图,该图仅为示意图,图纸以最后审批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4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所有反馈意见必须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如申请举行听证会,应在公示期 (略) (略) (略) 提出申请。

意见收集电话: #
业务咨询电话: #

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市 (略) (略) 镇街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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