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5号线朱梅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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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15号线朱梅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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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规地(2024)EA(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 (略)
日 期:2024-12-10
用 地 单 位 上海轨道交通 (略)
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15号线朱梅路站
批准用地机关 (略) 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府土〔2024〕320号
用 地 位 置 (略) 华泾镇,S20外环高速以北, (略) 以东
用 地 面 积 1085.8平方米,其中578.8平方米为地表用地面积,507平方米为水平投影占地范围的地下建设使用权(起至深度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确)
土 地 用 途
建 设 规 模 以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轨道交通15号线朱梅路站1号、2号出入口等附属设施暨的决定》(编号:沪规划资源许地〔2024〕134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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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规地(2024)EA(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 (略)
日 期:2024-12-10
用 地 单 位 上海轨道交通 (略)
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15号线朱梅路站
批准用地机关 (略) 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府土〔2024〕320号
用 地 位 置 (略) 华泾镇,S20外环高速以北, (略) 以东
用 地 面 积 1085.8平方米,其中578.8平方米为地表用地面积,507平方米为水平投影占地范围的地下建设使用权(起至深度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确)
土 地 用 途
建 设 规 模 以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轨道交通15号线朱梅路站1号、2号出入口等附属设施暨的决定》(编号:沪规划资源许地〔2024〕134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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