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2024年度选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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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2024年度选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略) 选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办法(试行)》(赤组通字〔2020〕36号)和《 (略) 定期定向 (略) 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办法(试行)》(赤组发〔2022〕6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经旗委研究,决定开展选聘优秀嘎 (略) 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24年在全旗符合条件的现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中选聘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3名;在全旗符合条件的 (略) 党组织书记中选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参加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50周岁以下(以2024年12月14日为截止日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坚决 (略) 线方针政策。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略) 理复杂矛盾问题,能够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民服务好,热爱嘎 (略) 工作,有奉献精神。

7.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参加选聘的嘎 (略) 党组织书记累计担任书记职务满3年(含3年)以上(以2024年12月14日为截止日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因犯罪受 (略) 罚的。

2.有违法违纪等情况,受 (略) 分处理 (略) 分期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8:30—12月18日17:30。

2.报名地点:各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建办。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加分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照片4张。

4.报名时,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当场告知不予受理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认真核对所填写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交给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建办工作人员,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进行修改。

5.参加选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及时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选聘。

6.参加选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7.凡因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的,取消其选聘资格;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各苏木乡镇街道需召开党(工)委会议,按照选聘条件等相关内容进行初审,研究确定拟选聘推荐人员名单,提出审查意见,出具拟选聘推荐人员符合选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连同报名材料报至旗委组织部进行复核。

2.旗委组织部会同社会工作部、编办、人社等部门对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报送的拟选聘推荐人员进行复核后,确定参加选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四、选聘方式

(一)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法,满分5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按照面试成绩与加分项总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察范围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进入考察范围最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全部进入考察范围。

3.面试时间:择期进行。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异地聘请,考官组由7人组成,参加选聘人员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6.参加选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7.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在候考期间核验身份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8.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二)加分条件

牢固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有为者有位、优秀者优先,激励嘎 (略) 干部担当作为。

1.近三年嘎 (略) 党组织书记个人或所在集体荣获旗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国家级加2分、 (略) 级加1.5分、市级加1分、旗级加0.5分。

2.2020年换届以来,嘎 (略) 党组织书记被评 (略) 、市级“担当作为好支书”“ (略) 书记”的, (略) 级加1.5分,市级加1分。在旗级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比武争星”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被评为旗级“担当作为好支书”的加0.5分, (略) 党组织书记“比武争先”活动中获评全旗“ (略) 党组织书记”的加0.5分。

3.2020年换届以来,嘎查村班子被苏木乡镇评为“一类”班子的,每评一次加0.5分。

加分项单项内不累加,按最高分计算,各单项之间可累加。请报名人员在《报名表》奖惩情况中填写获奖情况,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凡因个人错填加分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机关、社会工作部、编办、人社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注重考察现实表现,并征求公检法司、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意见。考察期间,组织苏木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和环节干部、嘎 (略) 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考察组成员对被考察人员进行综合评价,三类评价主体计分权重分别为50%、40%、10%,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

(四)成绩计算

参加选聘人员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综合评价得分。

(五)体检

1.按照选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工 (略) 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人选确定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参加选聘人员最终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提出拟聘用初步人选,提交旗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林左旗 (略)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选聘人员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身份为事业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为确保嘎 (略) 党组织书记队(略)稳定,选聘人员聘用后除选拔任用或调动到旗外的,需在嘎 (略) 继续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未达到继续工作年限规定要求的,不得向苏木乡镇街道或上级机关借调调动,如出现借调调动情况,查实后 (略) 解除聘用合同,事业人员身份同时取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4.选聘人员聘用后要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政策。同时,要完善日常监督评价机制,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要综合日常考核、村(居)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等次 (略) 备案。

六、监督和咨询电话

1.监督电话:0476-(略)

2.咨询电话:0476-(略)

七、其他

(一)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略) 选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办法(试行)》(赤组通字〔2020〕36号)和《 (略) 定期定向 (略) 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办法(试行)》(赤组发〔2022〕6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经旗委研究,决定开展选聘优秀嘎 (略) 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24年在全旗符合条件的现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中选聘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3名;在全旗符合条件的 (略) 党组织书记中选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参加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50周岁以下(以2024年12月14日为截止日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坚决 (略) 线方针政策。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略) 理复杂矛盾问题,能够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民服务好,热爱嘎 (略) 工作,有奉献精神。

7.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参加选聘的嘎 (略) 党组织书记累计担任书记职务满3年(含3年)以上(以2024年12月14日为截止日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因犯罪受 (略) 罚的。

2.有违法违纪等情况,受 (略) 分处理 (略) 分期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8:30—12月18日17:30。

2.报名地点:各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建办。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加分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照片4张。

4.报名时,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当场告知不予受理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认真核对所填写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交给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建办工作人员,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进行修改。

5.参加选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及时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选聘。

6.参加选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7.凡因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的,取消其选聘资格;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各苏木乡镇街道需召开党(工)委会议,按照选聘条件等相关内容进行初审,研究确定拟选聘推荐人员名单,提出审查意见,出具拟选聘推荐人员符合选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连同报名材料报至旗委组织部进行复核。

2.旗委组织部会同社会工作部、编办、人社等部门对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报送的拟选聘推荐人员进行复核后,确定参加选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四、选聘方式

(一)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法,满分5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按照面试成绩与加分项总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察范围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进入考察范围最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全部进入考察范围。

3.面试时间:择期进行。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异地聘请,考官组由7人组成,参加选聘人员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6.参加选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7.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在候考期间核验身份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8.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二)加分条件

牢固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有为者有位、优秀者优先,激励嘎 (略) 干部担当作为。

1.近三年嘎 (略) 党组织书记个人或所在集体荣获旗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国家级加2分、 (略) 级加1.5分、市级加1分、旗级加0.5分。

2.2020年换届以来,嘎 (略) 党组织书记被评 (略) 、市级“担当作为好支书”“ (略) 书记”的, (略) 级加1.5分,市级加1分。在旗级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比武争星”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被评为旗级“担当作为好支书”的加0.5分, (略) 党组织书记“比武争先”活动中获评全旗“ (略) 党组织书记”的加0.5分。

3.2020年换届以来,嘎查村班子被苏木乡镇评为“一类”班子的,每评一次加0.5分。

加分项单项内不累加,按最高分计算,各单项之间可累加。请报名人员在《报名表》奖惩情况中填写获奖情况,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凡因个人错填加分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机关、社会工作部、编办、人社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注重考察现实表现,并征求公检法司、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意见。考察期间,组织苏木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和环节干部、嘎 (略) 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考察组成员对被考察人员进行综合评价,三类评价主体计分权重分别为50%、40%、10%,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

(四)成绩计算

参加选聘人员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综合评价得分。

(五)体检

1.按照选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工 (略) 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人选确定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参加选聘人员最终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提出拟聘用初步人选,提交旗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林左旗 (略)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选聘人员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身份为事业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为确保嘎 (略) 党组织书记队(略)稳定,选聘人员聘用后除选拔任用或调动到旗外的,需在嘎 (略) 继续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未达到继续工作年限规定要求的,不得向苏木乡镇街道或上级机关借调调动,如出现借调调动情况,查实后 (略) 解除聘用合同,事业人员身份同时取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4.选聘人员聘用后要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政策。同时,要完善日常监督评价机制,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要综合日常考核、村(居)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等次 (略) 备案。

六、监督和咨询电话

1.监督电话:0476-(略)

2.咨询电话:0476-(略)

七、其他

(一)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略) 选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办法(试行)》(赤组通字〔2020〕36号)和《 (略) 定期定向 (略) 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办法(试行)》(赤组发〔2022〕6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经旗委研究,决定开展选聘优秀嘎 (略) 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24年在全旗符合条件的现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中选聘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3名;在全旗符合条件的 (略) 党组织书记中选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参加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50周岁以下(以2024年12月14日为截止日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坚决 (略) 线方针政策。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略) 理复杂矛盾问题,能够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民服务好,热爱嘎 (略) 工作,有奉献精神。

7.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参加选聘的嘎 (略) 党组织书记累计担任书记职务满3年(含3年)以上(以2024年12月14日为截止日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因犯罪受 (略) 罚的。

2.有违法违纪等情况,受 (略) 分处理 (略) 分期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8:30—12月18日17:30。

2.报名地点:各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建办。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加分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照片4张。

4.报名时,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当场告知不予受理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认真核对所填写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交给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建办工作人员,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进行修改。

5.参加选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及时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选聘。

6.参加选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7.凡因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的,取消其选聘资格;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各苏木乡镇街道需召开党(工)委会议,按照选聘条件等相关内容进行初审,研究确定拟选聘推荐人员名单,提出审查意见,出具拟选聘推荐人员符合选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连同报名材料报至旗委组织部进行复核。

2.旗委组织部会同社会工作部、编办、人社等部门对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报送的拟选聘推荐人员进行复核后,确定参加选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四、选聘方式

(一)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法,满分5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按照面试成绩与加分项总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察范围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进入考察范围最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全部进入考察范围。

3.面试时间:择期进行。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异地聘请,考官组由7人组成,参加选聘人员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6.参加选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7.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在候考期间核验身份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8.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二)加分条件

牢固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有为者有位、优秀者优先,激励嘎 (略) 干部担当作为。

1.近三年嘎 (略) 党组织书记个人或所在集体荣获旗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国家级加2分、 (略) 级加1.5分、市级加1分、旗级加0.5分。

2.2020年换届以来,嘎 (略) 党组织书记被评 (略) 、市级“担当作为好支书”“ (略) 书记”的, (略) 级加1.5分,市级加1分。在旗级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比武争星”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被评为旗级“担当作为好支书”的加0.5分, (略) 党组织书记“比武争先”活动中获评全旗“ (略) 党组织书记”的加0.5分。

3.2020年换届以来,嘎查村班子被苏木乡镇评为“一类”班子的,每评一次加0.5分。

加分项单项内不累加,按最高分计算,各单项之间可累加。请报名人员在《报名表》奖惩情况中填写获奖情况,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凡因个人错填加分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机关、社会工作部、编办、人社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注重考察现实表现,并征求公检法司、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意见。考察期间,组织苏木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和环节干部、嘎 (略) 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考察组成员对被考察人员进行综合评价,三类评价主体计分权重分别为50%、40%、10%,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

(四)成绩计算

参加选聘人员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综合评价得分。

(五)体检

1.按照选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工 (略) 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人选确定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参加选聘人员最终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提出拟聘用初步人选,提交旗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林左旗 (略)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选聘人员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身份为事业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为确保嘎 (略) 党组织书记队(略)稳定,选聘人员聘用后除选拔任用或调动到旗外的,需在嘎 (略) 继续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未达到继续工作年限规定要求的,不得向苏木乡镇街道或上级机关借调调动,如出现借调调动情况,查实后 (略) 解除聘用合同,事业人员身份同时取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4.选聘人员聘用后要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政策。同时,要完善日常监督评价机制,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要综合日常考核、村(居)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等次 (略) 备案。

六、监督和咨询电话

1.监督电话:0476-(略)

2.咨询电话:0476-(略)

七、其他

(一)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略) 选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办法(试行)》(赤组通字〔2020〕36号)和《 (略) 定期定向 (略) 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办法(试行)》(赤组发〔2022〕6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经旗委研究,决定开展选聘优秀嘎 (略) 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24年在全旗符合条件的现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中选聘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3名;在全旗符合条件的 (略) 党组织书记中选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参加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50周岁以下(以2024年12月14日为截止日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坚决 (略) 线方针政策。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略) 理复杂矛盾问题,能够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民服务好,热爱嘎 (略) 工作,有奉献精神。

7.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参加选聘的嘎 (略) 党组织书记累计担任书记职务满3年(含3年)以上(以2024年12月14日为截止日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因犯罪受 (略) 罚的。

2.有违法违纪等情况,受 (略) 分处理 (略) 分期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8:30—12月18日17:30。

2.报名地点:各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建办。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加分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照片4张。

4.报名时,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当场告知不予受理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认真核对所填写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交给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建办工作人员,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进行修改。

5.参加选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及时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选聘。

6.参加选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7.凡因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的,取消其选聘资格;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各苏木乡镇街道需召开党(工)委会议,按照选聘条件等相关内容进行初审,研究确定拟选聘推荐人员名单,提出审查意见,出具拟选聘推荐人员符合选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连同报名材料报至旗委组织部进行复核。

2.旗委组织部会同社会工作部、编办、人社等部门对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报送的拟选聘推荐人员进行复核后,确定参加选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四、选聘方式

(一)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法,满分5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按照面试成绩与加分项总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察范围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进入考察范围最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全部进入考察范围。

3.面试时间:择期进行。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异地聘请,考官组由7人组成,参加选聘人员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6.参加选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7.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在候考期间核验身份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8.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二)加分条件

牢固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有为者有位、优秀者优先,激励嘎 (略) 干部担当作为。

1.近三年嘎 (略) 党组织书记个人或所在集体荣获旗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国家级加2分、 (略) 级加1.5分、市级加1分、旗级加0.5分。

2.2020年换届以来,嘎 (略) 党组织书记被评 (略) 、市级“担当作为好支书”“ (略) 书记”的, (略) 级加1.5分,市级加1分。在旗级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比武争星”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被评为旗级“担当作为好支书”的加0.5分, (略) 党组织书记“比武争先”活动中获评全旗“ (略) 党组织书记”的加0.5分。

3.2020年换届以来,嘎查村班子被苏木乡镇评为“一类”班子的,每评一次加0.5分。

加分项单项内不累加,按最高分计算,各单项之间可累加。请报名人员在《报名表》奖惩情况中填写获奖情况,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凡因个人错填加分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机关、社会工作部、编办、人社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注重考察现实表现,并征求公检法司、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意见。考察期间,组织苏木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和环节干部、嘎 (略) 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考察组成员对被考察人员进行综合评价,三类评价主体计分权重分别为50%、40%、10%,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

(四)成绩计算

参加选聘人员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综合评价得分。

(五)体检

1.按照选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工 (略) 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人选确定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参加选聘人员最终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提出拟聘用初步人选,提交旗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林左旗 (略)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选聘人员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身份为事业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为确保嘎 (略) 党组织书记队(略)稳定,选聘人员聘用后除选拔任用或调动到旗外的,需在嘎 (略) 继续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未达到继续工作年限规定要求的,不得向苏木乡镇街道或上级机关借调调动,如出现借调调动情况,查实后 (略) 解除聘用合同,事业人员身份同时取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4.选聘人员聘用后要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政策。同时,要完善日常监督评价机制,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要综合日常考核、村(居)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等次 (略) 备案。

六、监督和咨询电话

1.监督电话:0476-(略)

2.咨询电话:0476-(略)

七、其他

(一)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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