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季市老街环境整治提升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季市老街环境整治提升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老街环境整治提升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 (略) 老街环境整治提升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 (略) 老街环境整治提升一期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老街改造内部 (略) 1200米,路面铺装4500平方米,改造外立面400米,修缮5间房屋和3间历史建筑,修缮围墙30米,绿化200平方米,整理供电、信息入户线各1600米,新建圈门、凉亭各1座, (略) 灯、监控、消防设施。
三、建设地点:季市镇老街。
四、投资与资金来源:该项目投资为(略)元,资 (略) 镇财政资金。
五、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期间,如建设地点或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于上述变化或者调整之前,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申请重新审批;如项目用能内容发生变化并达到一定幅度,你单位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重新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后另行申报审查。
七、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招标,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进行招标。
八、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如发生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致使本项目批复赖以成立的前提消失,本项目批复将自动失效并存在被依法撤销的可能。
希据此抓紧编报初步设计及概算,如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你单位应当向我委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此复。(项目代码:2408-(略)-04-01-(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老街环境整治提升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 (略) 老街环境整治提升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 (略) 老街环境整治提升一期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老街改造内部 (略) 1200米,路面铺装4500平方米,改造外立面400米,修缮5间房屋和3间历史建筑,修缮围墙30米,绿化200平方米,整理供电、信息入户线各1600米,新建圈门、凉亭各1座, (略) 灯、监控、消防设施。
三、建设地点:季市镇老街。
四、投资与资金来源:该项目投资为(略)元,资 (略) 镇财政资金。
五、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期间,如建设地点或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于上述变化或者调整之前,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申请重新审批;如项目用能内容发生变化并达到一定幅度,你单位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重新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后另行申报审查。
七、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招标,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进行招标。
八、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如发生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致使本项目批复赖以成立的前提消失,本项目批复将自动失效并存在被依法撤销的可能。
希据此抓紧编报初步设计及概算,如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你单位应当向我委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此复。(项目代码:2408-(略)-04-01-(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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