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膏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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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膏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东 (略) 石膏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现对“广东 (略) 石膏填埋场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 (略) 石膏填埋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六都镇庆丰村筋篱山地块矿山采坑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元,在 (略) (略) 六都镇庆丰村筋篱山地块矿山采坑建设石膏填埋场。该项目占地面积约#.01m2(约120.11亩),填埋场总库容约#m3,建成后 (略) 置固废量约299.#吨。本填埋场设计服务年限为6年,每年接纳填埋量约#吨。主要建设内容:场地整理工程、防渗与地下水导排工程、雨水截排工程、渗滤液导排与收集工程、一般工业固废填埋与封场工程、辅助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六 (略)

三、环评单位与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俊博环境 (略)

联系人:高工

电话:#

电子信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科学大道80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建设项目委托→签订项目环评合同→现场踏勘→建设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环境现状质量调查→进行资料的分析研究→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书评估与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主要根据 (略) 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实现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本项目建设 (略) 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项目所在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方式

本次公示 (略) 上公示和选点张贴的形式。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广东 (略)

2024年12月13日


,广东

广东 (略) 石膏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现对“广东 (略) 石膏填埋场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 (略) 石膏填埋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六都镇庆丰村筋篱山地块矿山采坑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元,在 (略) (略) 六都镇庆丰村筋篱山地块矿山采坑建设石膏填埋场。该项目占地面积约#.01m2(约120.11亩),填埋场总库容约#m3,建成后 (略) 置固废量约299.#吨。本填埋场设计服务年限为6年,每年接纳填埋量约#吨。主要建设内容:场地整理工程、防渗与地下水导排工程、雨水截排工程、渗滤液导排与收集工程、一般工业固废填埋与封场工程、辅助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六 (略)

三、环评单位与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俊博环境 (略)

联系人:高工

电话:#

电子信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科学大道80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建设项目委托→签订项目环评合同→现场踏勘→建设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环境现状质量调查→进行资料的分析研究→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书评估与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主要根据 (略) 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实现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本项目建设 (略) 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项目所在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方式

本次公示 (略) 上公示和选点张贴的形式。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广东 (略)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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