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许可福天星城院子总图调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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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许可福天星城院子总图调整批前公示

(略) 子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湖南 (略) 提出 (略) 子总图调整申请。该项目总图于2023年9月21日获批,目前1#、2#、9#栋住宅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 (略) 品质和居住舒适度,并征得已售房屋业主(1#栋1201、1202、601;2#栋302、404、704、804、1004、904、1103、1204、1302、1303;9#401、702、801、902、903、1001、1102、1201)同意的情况下,建设单位申请调整总图,项目位于湘龙 (略) 以东、 (略) 以北。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一、本次调整内容(详见云线标注位置):

1#栋入户大堂位置调整;1#栋一、二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增加电梯。

2、10#栋入户大堂二层雨篷轮廓调整。

3、11#栋一层入户大堂轮廓调整,入户大堂二层雨篷轮廓调整,11#栋一、二层物管用房面积调整。

4、16#、17#、18#栋入户大堂轮廓调整。

5、地 (略) 部调整。

6、构筑物大门玻璃采光顶调整为铝板顶。

二、调整后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为:

净用地面积(略).07㎡(调整前(略).07㎡),计容建筑面积(略)㎡(调整前(略).14㎡),容积率2.0(调整前2.0),建筑密度21.93%(调整前22.01%),绿地率41.11%(调整前40.94%),标准停车位812个(其中地上37个,地下775个)(调整前812个,其中地上37个,地下775个)。

该项目地块内日照分析总户数558户,经信息中心复核,不满足要求户数20户(与调整总图前不满足日照要求的户数一致),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内部允许不超过总户数的5%且数量少于100户不满足日照要求的规定。幼儿园活动室满足冬至日三小时日照要求。调整后住宅及幼儿园活动室的日照及其它各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均满足《 (略) 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及补充规定)、规划条件通知单(CXTJ(略)号)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图纸数量:2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前后总平面及竖向布置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 (略) 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略)

政策法规科0731-(略) (略)

长沙县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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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子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湖南 (略) 提出 (略) 子总图调整申请。该项目总图于2023年9月21日获批,目前1#、2#、9#栋住宅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 (略) 品质和居住舒适度,并征得已售房屋业主(1#栋1201、1202、601;2#栋302、404、704、804、1004、904、1103、1204、1302、1303;9#401、702、801、902、903、1001、1102、1201)同意的情况下,建设单位申请调整总图,项目位于湘龙 (略) 以东、 (略) 以北。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一、本次调整内容(详见云线标注位置):

1#栋入户大堂位置调整;1#栋一、二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增加电梯。

2、10#栋入户大堂二层雨篷轮廓调整。

3、11#栋一层入户大堂轮廓调整,入户大堂二层雨篷轮廓调整,11#栋一、二层物管用房面积调整。

4、16#、17#、18#栋入户大堂轮廓调整。

5、地 (略) 部调整。

6、构筑物大门玻璃采光顶调整为铝板顶。

二、调整后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为:

净用地面积(略).07㎡(调整前(略).07㎡),计容建筑面积(略)㎡(调整前(略).14㎡),容积率2.0(调整前2.0),建筑密度21.93%(调整前22.01%),绿地率41.11%(调整前40.94%),标准停车位812个(其中地上37个,地下775个)(调整前812个,其中地上37个,地下775个)。

该项目地块内日照分析总户数558户,经信息中心复核,不满足要求户数20户(与调整总图前不满足日照要求的户数一致),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内部允许不超过总户数的5%且数量少于100户不满足日照要求的规定。幼儿园活动室满足冬至日三小时日照要求。调整后住宅及幼儿园活动室的日照及其它各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均满足《 (略) 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及补充规定)、规划条件通知单(CXTJ(略)号)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图纸数量:2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前后总平面及竖向布置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 (略) 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略)

政策法规科0731-(略) (略)

长沙县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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