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荔波生态肉牛养殖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荔波生态肉牛养殖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关于2024年1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荔波生态肉牛养殖项目)
发布时间: 2024-12-13 10:30 字体:[]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关于2024年1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拟对荔波生态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 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略) 、0854-(略)

传真:0854-(略) 、0854-(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环评科

(略) 经 (略) 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 (略) B216室,0854-(略)

邮编:(略)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荔波生态肉牛养殖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略)良镇梅桃村马鞍组

贵州 (略)

(略) 地球化学研究所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荔波县(略)良镇梅桃村马鞍组,对贵州 (略) 光吉养殖场进行扩建,占地面积(略)m2,建设内容为拆除 (略) 原有圈舍,保留 (略) 现有5个圈舍,新增17个圈舍,改扩建完成后达到22个圈舍,其中 (略) 5个育成舍、1个隔离舍, (略) 6个能繁舍、3个犊牛舍、3个产犊舍和4个育肥舍,配套建设1个仓库、1个消毒室+接待室,保留原有2栋办公楼、1个仓库、1个饲料车间,养殖规模由原存栏500头以下肉牛扩大到年存栏500头能繁母牛、1500头肉牛,年出栏肉牛1.(略)头。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24.(略)元,占总投资的2.42%。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修建围墙,运送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闭运输;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及时进行清洗;易起尘的施工建材如水泥,砂石均应入库存放,实在需要露天堆存的施工材料,按照“用多少,堆多少”的原则,并尽量将堆场控制在小面积的范围内,严禁大面积、零星堆存;露天堆场,设置塑料布、帆布等覆盖措施、必要时设置临时、移动性的围墙。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现有项目已建 (略) 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施用于周边农田。施工废水经沉淀池(2个,一用一备,1m3)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降尘、道路洒水降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和维护,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设置临时围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设置施工机械,强噪声源远离敏感点;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的有关规定。

4.固 (略) 置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 (略) 理。施工期产生的剥离表土单独收集,并加盖篷布,全部用于项目后期绿化覆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废物定期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堆存。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 (略) 域内进行,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 (略) ,竣工后要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

熟化土壤集中存放,施工结束后,施用到要进行植被恢复的地段。 (略) 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施工结束后,进行清场,采取恢复措施。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牛舍恶臭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粪尿全部混入发酵床,发酵床垫料中的微生物能够利用粪尿中的氮素,降低氨气浓度,减少含氮化合物的分解,削减恶臭;提高饲料利用率,降低粪便中氮、磷含量;喷洒天然植物生物除臭剂。

(2)饲料粉碎粉尘防治措施

饲料粉碎粉尘 经粉碎机顶部排气孔配套除尘布袋收集,未收集的无组织排放于车间。

厂界臭气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NH3和H2S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粪尿全部混入发酵床,不外排,用于生产有机肥,当发酵床被清理后,也不对牛舍进行冲洗;无养殖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现有项目已建 (略) 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施用于周边农田。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 (略) 防渗,重 (略) 为危废暂存间等,重 (略) 基础必须防渗, (略) 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中基础应 (略) 理, (略) ,充分利用场内建筑物隔声, (略) 和场界周围绿化,运输车辆缓速行驶,减少鸣笛或尽量避免鸣笛等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饲料粉碎除尘布袋收集的粉尘作为饲料直接回用。废包装废材料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商。发酵床废物(废垫料、牛粪) (略) 直接作为农作物的生物有机肥使用。病死牛及胎盘收集暂存于冷库,及时交由黔南州病死畜禽 (略) 理中心外运及 (略) 理。防疫废物、废机油等危废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3m2),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 (略) 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 (略) 理、报批前公告等。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关于2024年1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荔波生态肉牛养殖项目)
发布时间: 2024-12-13 10:30 字体:[]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关于2024年1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拟对荔波生态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 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略) 、0854-(略)

传真:0854-(略) 、0854-(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环评科

(略) 经 (略) 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 (略) B216室,0854-(略)

邮编:(略)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荔波生态肉牛养殖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略)良镇梅桃村马鞍组

贵州 (略)

(略) 地球化学研究所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荔波县(略)良镇梅桃村马鞍组,对贵州 (略) 光吉养殖场进行扩建,占地面积(略)m2,建设内容为拆除 (略) 原有圈舍,保留 (略) 现有5个圈舍,新增17个圈舍,改扩建完成后达到22个圈舍,其中 (略) 5个育成舍、1个隔离舍, (略) 6个能繁舍、3个犊牛舍、3个产犊舍和4个育肥舍,配套建设1个仓库、1个消毒室+接待室,保留原有2栋办公楼、1个仓库、1个饲料车间,养殖规模由原存栏500头以下肉牛扩大到年存栏500头能繁母牛、1500头肉牛,年出栏肉牛1.(略)头。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24.(略)元,占总投资的2.42%。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修建围墙,运送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闭运输;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及时进行清洗;易起尘的施工建材如水泥,砂石均应入库存放,实在需要露天堆存的施工材料,按照“用多少,堆多少”的原则,并尽量将堆场控制在小面积的范围内,严禁大面积、零星堆存;露天堆场,设置塑料布、帆布等覆盖措施、必要时设置临时、移动性的围墙。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现有项目已建 (略) 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施用于周边农田。施工废水经沉淀池(2个,一用一备,1m3)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降尘、道路洒水降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和维护,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设置临时围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设置施工机械,强噪声源远离敏感点;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的有关规定。

4.固 (略) 置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 (略) 理。施工期产生的剥离表土单独收集,并加盖篷布,全部用于项目后期绿化覆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废物定期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堆存。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 (略) 域内进行,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 (略) ,竣工后要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

熟化土壤集中存放,施工结束后,施用到要进行植被恢复的地段。 (略) 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施工结束后,进行清场,采取恢复措施。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牛舍恶臭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粪尿全部混入发酵床,发酵床垫料中的微生物能够利用粪尿中的氮素,降低氨气浓度,减少含氮化合物的分解,削减恶臭;提高饲料利用率,降低粪便中氮、磷含量;喷洒天然植物生物除臭剂。

(2)饲料粉碎粉尘防治措施

饲料粉碎粉尘 经粉碎机顶部排气孔配套除尘布袋收集,未收集的无组织排放于车间。

厂界臭气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NH3和H2S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粪尿全部混入发酵床,不外排,用于生产有机肥,当发酵床被清理后,也不对牛舍进行冲洗;无养殖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现有项目已建 (略) 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施用于周边农田。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 (略) 防渗,重 (略) 为危废暂存间等,重 (略) 基础必须防渗, (略) 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中基础应 (略) 理, (略) ,充分利用场内建筑物隔声, (略) 和场界周围绿化,运输车辆缓速行驶,减少鸣笛或尽量避免鸣笛等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饲料粉碎除尘布袋收集的粉尘作为饲料直接回用。废包装废材料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商。发酵床废物(废垫料、牛粪) (略) 直接作为农作物的生物有机肥使用。病死牛及胎盘收集暂存于冷库,及时交由黔南州病死畜禽 (略) 理中心外运及 (略) 理。防疫废物、废机油等危废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3m2),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 (略) 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 (略) 理、报批前公告等。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