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永和镇马坪村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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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永和镇马坪村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略) 永和镇马坪村村民委员会于2024年10月委托福建 (略) (略) 永和镇马坪村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永和镇马坪村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地块位于 (略) (略) 永和镇马坪村,地块中心经纬度E118.*°,N 24.*°,总用地面积为2630平方米。调查地块现状为空地。

根据《 (略) 永和镇马坪村村庄规划》和《 (略) (略) (略) 永和镇马坪村老年文化活动中心用地规划的意见》(晋自然资报转〔2023]8号)调查地块规划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文化活动用地(A22)”属于GB*—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 (略) 永和镇马坪村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 (略) 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 (略) 永和镇马坪村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林地和空地等,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项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文化活动用地(A22)”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永和镇马坪村村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永和镇马坪村九牧园南208号

联系人:林良岩 电话:*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 (略) 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 (略) 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邱彩华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略) 永和镇马坪村村民委员会于2024年10月委托福建 (略) (略) 永和镇马坪村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永和镇马坪村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地块位于 (略) (略) 永和镇马坪村,地块中心经纬度E118.*°,N 24.*°,总用地面积为2630平方米。调查地块现状为空地。

根据《 (略) 永和镇马坪村村庄规划》和《 (略) (略) (略) 永和镇马坪村老年文化活动中心用地规划的意见》(晋自然资报转〔2023]8号)调查地块规划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文化活动用地(A22)”属于GB*—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 (略) 永和镇马坪村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 (略) 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 (略) 永和镇马坪村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林地和空地等,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项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文化活动用地(A22)”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永和镇马坪村村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永和镇马坪村九牧园南208号

联系人:林良岩 电话:*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 (略) 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 (略) 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邱彩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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