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建宁段第三期工程坑井堤段二期工程优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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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建宁段第三期工程坑井堤段二期工程优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建宁段第三期工程坑井堤段二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水南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规模约(略)元。

  2.3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干价(略)元整。

  2.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3.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 招标代理 资质或在“福建省 (略) ”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企业(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濉溪镇人民政府二楼208室民生事务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柯女士;联系电话:(略))报名并提交资料,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9时00分,逾期到达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抽取资格。

  5.2开标地点: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3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必须到场。

  6.确定中标人方式

  6.1评标委员会组成:项目业主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

  6.2本项目采用简易评标法方式确定中标人。

  6.3根据投标人报名的顺序号为投标人代表球号,不再另行抽取投标人代表球号。若投标人少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

  6.4将合格投标人的对应号码球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业主公示栏、建 (略) 站发布,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建宁县濉 (略) 东路13号

  电话:(略)

  联系人:柯女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建宁段第三期工程坑井堤段二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水南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规模约(略)元。

  2.3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干价(略)元整。

  2.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3.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 招标代理 资质或在“福建省 (略) ”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企业(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濉溪镇人民政府二楼208室民生事务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柯女士;联系电话:(略))报名并提交资料,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9时00分,逾期到达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抽取资格。

  5.2开标地点: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3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必须到场。

  6.确定中标人方式

  6.1评标委员会组成:项目业主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

  6.2本项目采用简易评标法方式确定中标人。

  6.3根据投标人报名的顺序号为投标人代表球号,不再另行抽取投标人代表球号。若投标人少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

  6.4将合格投标人的对应号码球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业主公示栏、建 (略) 站发布,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建宁县濉 (略) 东路13号

  电话:(略)

  联系人:柯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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