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稀土矿山整合二期技改项目变更—信丰县矿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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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稀土矿山整合二期技改项目变更—信丰县矿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略) 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稀土矿山整合(二期)技改项目变更—信 (略)

建设地点

信丰县虎山乡、大桥镇、新田镇、安西镇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稀土矿山整合(二期)技改项目—寻 (略) 2022年7 (略) (略) 的环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2〕105号),设计开采规模为年产稀土富集物#t(折REO2247t/a),服务年限11年。

一、项目性质:技术改造(重大变动)

二、变更原因:1.为满足下游冶炼分离企业对矿山多元化稀土产品的需求,如稀土富集物、碳酸稀土等,在富集沉淀车间内增加碳酸氢钠除杂沉淀工艺,生产碳酸稀土产品。

2.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在为企业换发整合后的采矿许可证 (略) 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划出,导致现有采矿 (略) 范围与原 (略) 范围发生变化。

3.安西稀土矿由于资源量太低无开采价值,已注销采矿权,开采对象减少。

4.按照“富集沉淀车间建设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生产管理规范化、集约化、标准化”的原则,根据 (略) (略) 、定南县的生产经验,将原环评利用“小流域地质单元”界线对资源 (略) 划分、一个“小流域地质单元”设置 (略) 、 (略) 设置一个车间的原则,为减少占地,便于统一管理,变更后每个矿山仅设置一个富集沉淀车间。

三、主要变更内容

1.规模:虽然整个信 (略) 生产规模与原环评一致(通过分批次开采实现规模不增加),但对于单个矿山的单个车间来说,规模由原环评的200~300t/a(折REO)变更至800t/a(REO),单个车间的生产能力增加30%以上,属于重大变动。

2.地点:根据集约化的原则,变更后 (略) 仅设置一个富集沉淀车间,富集沉淀车间的数量减少,且富集沉淀车间的位置与原环评相比发生变化,属于重新选址,属于重大变动。

3.生产工艺:变更后在富集沉淀车间内新增碳酸氢钠除杂沉淀工艺,新增碳酸稀土产品,与原环评项目,污染物渗漏量中新增钠离子,渗漏量增加在10%以上,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变更项目从规模、地点及生产工艺方面均发生了变化,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建设内容:富集沉淀车间,主要建设除杂池、沉淀池、富集池、配液池、母液中转池、稀土产品池等工艺池以及硫酸储罐房、仓库、宿舍、配电房等辅助设施;主要购置板框压滤机、耐酸输送泵、备用发电机组及变压器等主要生产设备。此外还包括车 (略) 理设施、应急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泥暂存间、除杂渣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五、开采规模及产品方案:变更项目共设置4个富集沉淀车间,各矿山采矿许可证注明的生产规模为:赤岗稀土矿#吨/年、窑下稀土矿#吨/年、虎山稀土矿#吨/年、烂泥坑稀土矿#立方米/年。矿山实行分批次启动生产2个富集沉淀车间,总产能不超过2247t/a(折REO)。

六、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次变更后总劳动定员120人,其中矿部管理人员24人,各稀土矿定员均为30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生产人员24人。矿山实行连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工作8小时,管理及服务岗位实行间断工作制。

七、工程投资及环保投资:本次变更项目总投资约为#.#元,环保投资2176.#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2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原地浸矿采场、富集沉淀车间、管线等施工期间,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不 (略) 域林业生态系统,不会造成林地大量减少。

(2)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噪声,昼间施工,夜间不施工,不会影响附近村庄的声环境质量。

(3)原地浸矿采场和富集沉淀车间的收集池、沉淀池、排水沟等临 (略) 理构筑物先建。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废水经 (略) 理后循环用于施工;一般冲洗废水经 (略) 理后应用于地面洒水、搅拌砂浆等环节;含油废水 (略) 理后,复用于搅拌砂浆、地面洒水等施工环节;采用化粪池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水进行收集,用作农肥。因此,施工期 (略) 理后,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均有限。

总之,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阶 (略) 部的;所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的影响程度较轻,随工程施工结束,各种不利影响将随之终止或逐步得到改善和恢复。

(二)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及影响

变更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注液孔土方、集液巷土方、富集沉淀车间散体物料 (略) 运输扬尘。

注液孔挖掘产生的土方采取装袋就近堆存在注液孔周边,控制扬尘。弃土场形成后,做好边坡拦挡和导排水,及时恢复植被,控制扬尘。富集沉淀车间散体物料堆放仓库设置顶棚,表面铺设苫盖等防尘措施。道路采取限制车速、严禁超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使用带盖箱体密封车运输等措施控制扬尘。

2、废水防治措施及影响

各富集沉淀车间内设置淋 (略) 理设施和小流 (略) 理设施, (略) (略) 理工艺为钙钒石法。

污染监控:在原地浸矿场下游溪流设置地表水拦截坝和蓄水池,当地表水水质超过《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将超标的地表水抽至富集沉淀车间内的小流 (略) (略) 理。 (略) 理达到《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后用于配制浸矿液或达标排放。

流域预警:在原地浸矿场小流 (略) 设置地表水监测断面(与地下水监测井同步),分析地表水中特征污染物浓度的变化趋势,当特征污染物接近《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控制注液强度,分析原因,当特征污染物超过DB36 1016-2018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停止注液,全面检查污染监控措施,进行小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直至小流 (略) 地表水低于《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

变更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富集沉淀车间内水泵、压滤机和空压机。噪声控制措施为设备选型时,选择满足国家噪声标准要求的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基础安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4、固 (略) 置措施及影响

变更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注液孔和收液工程开挖产生的土方、 (略) 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废机油、其他固废。

注液孔挖掘产生的土方采取装袋就近堆存在注液孔周边,待浸矿完毕后,回填注液孔;集液巷道、导流沟等收液工程开挖产生的土方堆存于临时弃土场。

变更项目污泥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污泥在污泥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至 (略) 回收利用综合利用。

母液采用碳酸氢钠除杂沉 (略) 理会产生除杂渣,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袋装堆存在除杂渣暂存间,定期外售至龙南县南裕稀土资源 (略) 综合利用。

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赣州 (略) 处置;其他固废为原料包装袋、破损管道、破损篷布、板框压滤机废滤布等,集中暂存,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场 (略) 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

变更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削减+污染监控+流域预警”的控制体系。

源头削减:避免过度浸矿、分区防渗、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采场设置环保回收井和监测井、富集沉淀车间废水及生活污水利用措施、清水淋洗、淋 (略) 理利用。 (略) 防渗具体措施为:富集沉淀车间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进行防渗,污泥暂存间及除杂渣暂存间按一 (略) 要求防渗,并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硫酸储罐、高位水池、母液中转池、富集池、除杂池、沉淀池、产品池、应急池、配液池、氧化镁浆液池按重 (略) 要求防渗,产品仓库及物料仓库按照一 (略) 要求防渗;集液巷道、导流孔、道路、 (略) 域、内部避水沟按照简 (略) 要求防渗,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污染监控:在原地浸矿场所在微流域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与地表水监测断面同步),并建设地下水截获井,当地下水水质超过《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将超标的地下水抽至富集沉淀车间内的小流 (略) (略) 理。

流域预警:在小流 (略) 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地表水监测断面(与地表水监测断面同步),分析地下水中特征污染物浓度的变化趋势,当特征污染物接近《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控制注液强度,分析原因,采取应对措施;当特征污染物超过《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停止注液,全面检查污染监控措施,进行小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直至小流 (略) 地下水低于《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6、生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原地浸矿结束后注液孔及时回填封孔,植被恢复工程以自然恢复为主;内部避水沟、外部排水沟保留作为原地浸矿场封场后的排水沟。表土场在表土堆存期撒播草籽,在表土取走后,栽植马尾松、枫树或杉树。弃土场边坡设置挡土墙,栽植马尾松和杉树等。富集沉淀车间,在服务期满后,池体拆除,场地平整,覆盖表土,栽植马尾松和杉树等。

7、土壤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变更项目土壤环境影响主要是原地浸矿场和富集沉淀车间。

原地浸矿采场注液孔深度在地表下见矿后1~1.5m,不会对表层土壤造成不利影响;采取清水清洗和环保回收井回抽措施后,不会对土壤造成明显酸化和盐化影响。富集沉淀车间池体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后,不会对周边土壤造成明显酸化和盐化影响。

由于变更项目为无铵原地浸矿工艺,无废气排放,无废水外排,无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等排放。对于原地浸矿采场注液只破坏林下灌草,且及时复垦, (略) 内土壤扰动小。设计了地表水-地下水联合污染防控体系,可实现离子型稀土矿高效、绿色开采,不 (略) 和周边村庄、耕地和园地土壤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于2024年5月30日起在 (略) 网站上开展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公示了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及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于2024年8月20日起至9月2日在 (略) 网站上开展了征求意见稿的全文公示,第二次公示期间在当地报纸《信息日报》上分别于8月28日、8月30日开展了2次报纸公示,并在矿山所在地的主要村庄张贴了公告。各期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2024年9月20日,报告书送审前,建设单位 (略) (略) 公开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全本及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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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略) 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稀土矿山整合(二期)技改项目变更—信 (略)

建设地点

信丰县虎山乡、大桥镇、新田镇、安西镇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稀土矿山整合(二期)技改项目—寻 (略) 2022年7 (略) (略) 的环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2〕105号),设计开采规模为年产稀土富集物#t(折REO2247t/a),服务年限11年。

一、项目性质:技术改造(重大变动)

二、变更原因:1.为满足下游冶炼分离企业对矿山多元化稀土产品的需求,如稀土富集物、碳酸稀土等,在富集沉淀车间内增加碳酸氢钠除杂沉淀工艺,生产碳酸稀土产品。

2.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在为企业换发整合后的采矿许可证 (略) 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划出,导致现有采矿 (略) 范围与原 (略) 范围发生变化。

3.安西稀土矿由于资源量太低无开采价值,已注销采矿权,开采对象减少。

4.按照“富集沉淀车间建设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生产管理规范化、集约化、标准化”的原则,根据 (略) (略) 、定南县的生产经验,将原环评利用“小流域地质单元”界线对资源 (略) 划分、一个“小流域地质单元”设置 (略) 、 (略) 设置一个车间的原则,为减少占地,便于统一管理,变更后每个矿山仅设置一个富集沉淀车间。

三、主要变更内容

1.规模:虽然整个信 (略) 生产规模与原环评一致(通过分批次开采实现规模不增加),但对于单个矿山的单个车间来说,规模由原环评的200~300t/a(折REO)变更至800t/a(REO),单个车间的生产能力增加30%以上,属于重大变动。

2.地点:根据集约化的原则,变更后 (略) 仅设置一个富集沉淀车间,富集沉淀车间的数量减少,且富集沉淀车间的位置与原环评相比发生变化,属于重新选址,属于重大变动。

3.生产工艺:变更后在富集沉淀车间内新增碳酸氢钠除杂沉淀工艺,新增碳酸稀土产品,与原环评项目,污染物渗漏量中新增钠离子,渗漏量增加在10%以上,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变更项目从规模、地点及生产工艺方面均发生了变化,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建设内容:富集沉淀车间,主要建设除杂池、沉淀池、富集池、配液池、母液中转池、稀土产品池等工艺池以及硫酸储罐房、仓库、宿舍、配电房等辅助设施;主要购置板框压滤机、耐酸输送泵、备用发电机组及变压器等主要生产设备。此外还包括车 (略) 理设施、应急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泥暂存间、除杂渣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五、开采规模及产品方案:变更项目共设置4个富集沉淀车间,各矿山采矿许可证注明的生产规模为:赤岗稀土矿#吨/年、窑下稀土矿#吨/年、虎山稀土矿#吨/年、烂泥坑稀土矿#立方米/年。矿山实行分批次启动生产2个富集沉淀车间,总产能不超过2247t/a(折REO)。

六、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次变更后总劳动定员120人,其中矿部管理人员24人,各稀土矿定员均为30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生产人员24人。矿山实行连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工作8小时,管理及服务岗位实行间断工作制。

七、工程投资及环保投资:本次变更项目总投资约为#.#元,环保投资2176.#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2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原地浸矿采场、富集沉淀车间、管线等施工期间,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不 (略) 域林业生态系统,不会造成林地大量减少。

(2)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噪声,昼间施工,夜间不施工,不会影响附近村庄的声环境质量。

(3)原地浸矿采场和富集沉淀车间的收集池、沉淀池、排水沟等临 (略) 理构筑物先建。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废水经 (略) 理后循环用于施工;一般冲洗废水经 (略) 理后应用于地面洒水、搅拌砂浆等环节;含油废水 (略) 理后,复用于搅拌砂浆、地面洒水等施工环节;采用化粪池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水进行收集,用作农肥。因此,施工期 (略) 理后,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均有限。

总之,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阶 (略) 部的;所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的影响程度较轻,随工程施工结束,各种不利影响将随之终止或逐步得到改善和恢复。

(二)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及影响

变更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注液孔土方、集液巷土方、富集沉淀车间散体物料 (略) 运输扬尘。

注液孔挖掘产生的土方采取装袋就近堆存在注液孔周边,控制扬尘。弃土场形成后,做好边坡拦挡和导排水,及时恢复植被,控制扬尘。富集沉淀车间散体物料堆放仓库设置顶棚,表面铺设苫盖等防尘措施。道路采取限制车速、严禁超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使用带盖箱体密封车运输等措施控制扬尘。

2、废水防治措施及影响

各富集沉淀车间内设置淋 (略) 理设施和小流 (略) 理设施, (略) (略) 理工艺为钙钒石法。

污染监控:在原地浸矿场下游溪流设置地表水拦截坝和蓄水池,当地表水水质超过《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将超标的地表水抽至富集沉淀车间内的小流 (略) (略) 理。 (略) 理达到《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后用于配制浸矿液或达标排放。

流域预警:在原地浸矿场小流 (略) 设置地表水监测断面(与地下水监测井同步),分析地表水中特征污染物浓度的变化趋势,当特征污染物接近《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控制注液强度,分析原因,当特征污染物超过DB36 1016-2018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停止注液,全面检查污染监控措施,进行小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直至小流 (略) 地表水低于《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

变更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富集沉淀车间内水泵、压滤机和空压机。噪声控制措施为设备选型时,选择满足国家噪声标准要求的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基础安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4、固 (略) 置措施及影响

变更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注液孔和收液工程开挖产生的土方、 (略) 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废机油、其他固废。

注液孔挖掘产生的土方采取装袋就近堆存在注液孔周边,待浸矿完毕后,回填注液孔;集液巷道、导流沟等收液工程开挖产生的土方堆存于临时弃土场。

变更项目污泥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污泥在污泥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至 (略) 回收利用综合利用。

母液采用碳酸氢钠除杂沉 (略) 理会产生除杂渣,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袋装堆存在除杂渣暂存间,定期外售至龙南县南裕稀土资源 (略) 综合利用。

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赣州 (略) 处置;其他固废为原料包装袋、破损管道、破损篷布、板框压滤机废滤布等,集中暂存,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场 (略) 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

变更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削减+污染监控+流域预警”的控制体系。

源头削减:避免过度浸矿、分区防渗、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采场设置环保回收井和监测井、富集沉淀车间废水及生活污水利用措施、清水淋洗、淋 (略) 理利用。 (略) 防渗具体措施为:富集沉淀车间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进行防渗,污泥暂存间及除杂渣暂存间按一 (略) 要求防渗,并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硫酸储罐、高位水池、母液中转池、富集池、除杂池、沉淀池、产品池、应急池、配液池、氧化镁浆液池按重 (略) 要求防渗,产品仓库及物料仓库按照一 (略) 要求防渗;集液巷道、导流孔、道路、 (略) 域、内部避水沟按照简 (略) 要求防渗,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污染监控:在原地浸矿场所在微流域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与地表水监测断面同步),并建设地下水截获井,当地下水水质超过《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将超标的地下水抽至富集沉淀车间内的小流 (略) (略) 理。

流域预警:在小流 (略) 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地表水监测断面(与地表水监测断面同步),分析地下水中特征污染物浓度的变化趋势,当特征污染物接近《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控制注液强度,分析原因,采取应对措施;当特征污染物超过《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停止注液,全面检查污染监控措施,进行小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直至小流 (略) 地下水低于《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6、生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原地浸矿结束后注液孔及时回填封孔,植被恢复工程以自然恢复为主;内部避水沟、外部排水沟保留作为原地浸矿场封场后的排水沟。表土场在表土堆存期撒播草籽,在表土取走后,栽植马尾松、枫树或杉树。弃土场边坡设置挡土墙,栽植马尾松和杉树等。富集沉淀车间,在服务期满后,池体拆除,场地平整,覆盖表土,栽植马尾松和杉树等。

7、土壤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变更项目土壤环境影响主要是原地浸矿场和富集沉淀车间。

原地浸矿采场注液孔深度在地表下见矿后1~1.5m,不会对表层土壤造成不利影响;采取清水清洗和环保回收井回抽措施后,不会对土壤造成明显酸化和盐化影响。富集沉淀车间池体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后,不会对周边土壤造成明显酸化和盐化影响。

由于变更项目为无铵原地浸矿工艺,无废气排放,无废水外排,无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等排放。对于原地浸矿采场注液只破坏林下灌草,且及时复垦, (略) 内土壤扰动小。设计了地表水-地下水联合污染防控体系,可实现离子型稀土矿高效、绿色开采,不 (略) 和周边村庄、耕地和园地土壤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于2024年5月30日起在 (略) 网站上开展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公示了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及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于2024年8月20日起至9月2日在 (略) 网站上开展了征求意见稿的全文公示,第二次公示期间在当地报纸《信息日报》上分别于8月28日、8月30日开展了2次报纸公示,并在矿山所在地的主要村庄张贴了公告。各期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2024年9月20日,报告书送审前,建设单位 (略) (略) 公开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全本及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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