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路以南、海博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滨海路以南、海博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地块概况: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 位于 (略) (略) (略) 以南、 (略) 以西 ,地 块面积 为 #m 2 , 中心点位坐标为东经 121.#° 、北纬 37.#° 。
本次调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业用地,根据《 (略) 规划 (略) 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烟高规条字﹝ 2024﹞第 18 号),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及《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 > 的通知》(烟环发 [2020]23 号)等文件的要求,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烟台高新技术产 (略) 规划 (略) 委托中环吉鲁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勘测定界图中的用地范围,总 面积为 #m 2。调查阶段,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及其周边地块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最终形成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25.1-2019 )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概况: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 位于 (略) (略) (略) 以南、 (略) 以西 ,地 块面积 为 #m 2 , 中心点位坐标为东经 121.#° 、北纬 37.#° 。
本次调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业用地,根据《 (略) 规划 (略) 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烟高规条字﹝ 2024﹞第 18 号),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及《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 > 的通知》(烟环发 [2020]23 号)等文件的要求,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烟台高新技术产 (略) 规划 (略) 委托中环吉鲁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勘测定界图中的用地范围,总 面积为 #m 2。调查阶段,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及其周边地块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最终形成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25.1-2019 )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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