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克苏州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年产600万件汽车制动系统产品、1500万件其他塑料产品搬迁项目第一阶段自主验收公示
布雷克苏州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年产600万件汽车制动系统产品、1500万件其他塑料产品搬迁项目第一阶段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布雷克(苏州) (略) 年产*件汽车制动系统产品、*件其他塑料产品搬迁项目(第一阶段)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布雷克(苏州) (略) 年产*件汽车制动系统产品、*件其他塑料产品搬迁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地点:公 (略) 苏州 (略) (略) 8号安固工业园2号楼东侧厂房,租赁苏州 (略) (略) 厂房,合计建筑面积3789.5m2。
项目性质:迁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规模和内容:第一阶段年产*件汽车制动系统产品、*件其他塑料产品。
工作时数:本项目第一阶段实际员工50人,两班制,每班12小时,全年工作250天,年工作时数600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公司租赁 (略) 雨污分流,本项目机加工冷却废水、清洗废水经厂内自有废水循环过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生 (略) (略) ,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①预加热、热压成型、注塑成型、烘烤工段产生的非*烷总烃(其中*醛、苯酚、氨气)经集气罩/管道收集后采用“干式氨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15m高排气筒排放;②喷砂废气经设备配套除 (略) 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③其他未能收集的少量有机废气和颗粒物废气,加强通风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以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以上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第一阶段声源主要为为预成型压力机、模压机和空调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噪声源经建筑物衰减后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第一阶段危废为过滤废渣、废无尘布、废油、废包装容器、废氨吸附剂和废活性炭,委托太仓中蓝 (略) 处置;固体废物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砂料和废料,委托江苏绿 (略) 处理;生活垃圾委托苏州 (略) (略) 清运。
项目建有5m2的危废仓库和25m2的一般固 (略) ,危废仓库和一般固 (略) 基本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并签 (略) 置协议和转移联单。
其他环境保护要求
(1)项目于2024月10月18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变更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209GWY*Y);
(2)以租赁厂房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保护目标;
(3)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文要求,在各类排放口已规范设置了标识标牌。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验收期间,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苏州 (略) (略) 审批意见和环评表的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验收组认为“布雷克(苏州) (略) 年产*件汽车制动系统产品、*件其他塑料产品搬迁项目(第一阶段)”的环境保护设施合格,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本次验收结论基于,当天现场检查情况及苏州 (略) 绿环 (略) 出具的一份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024)绿环检测第(*)号)得出。
后续要求
建设单位应按照《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环办[2018]34号)文件要求,做好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12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 (略) 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布雷克(苏州) (略)
地址:苏州 (略) (略) 8号安固工业园2号楼东侧厂房
联系人:徐工
邮箱:*@*q.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布雷克(苏州) (略) 年产*件汽车制动系统产品、*件其他塑料产品搬迁项目(第一阶段)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布雷克(苏州) (略) 年产*件汽车制动系统产品、*件其他塑料产品搬迁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地点:公 (略) 苏州 (略) (略) 8号安固工业园2号楼东侧厂房,租赁苏州 (略) (略) 厂房,合计建筑面积3789.5m2。
项目性质:迁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规模和内容:第一阶段年产*件汽车制动系统产品、*件其他塑料产品。
工作时数:本项目第一阶段实际员工50人,两班制,每班12小时,全年工作250天,年工作时数600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公司租赁 (略) 雨污分流,本项目机加工冷却废水、清洗废水经厂内自有废水循环过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生 (略) (略) ,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①预加热、热压成型、注塑成型、烘烤工段产生的非*烷总烃(其中*醛、苯酚、氨气)经集气罩/管道收集后采用“干式氨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15m高排气筒排放;②喷砂废气经设备配套除 (略) 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③其他未能收集的少量有机废气和颗粒物废气,加强通风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以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以上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第一阶段声源主要为为预成型压力机、模压机和空调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噪声源经建筑物衰减后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第一阶段危废为过滤废渣、废无尘布、废油、废包装容器、废氨吸附剂和废活性炭,委托太仓中蓝 (略) 处置;固体废物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砂料和废料,委托江苏绿 (略) 处理;生活垃圾委托苏州 (略) (略) 清运。
项目建有5m2的危废仓库和25m2的一般固 (略) ,危废仓库和一般固 (略) 基本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并签 (略) 置协议和转移联单。
其他环境保护要求
(1)项目于2024月10月18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变更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209GWY*Y);
(2)以租赁厂房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保护目标;
(3)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文要求,在各类排放口已规范设置了标识标牌。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验收期间,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苏州 (略) (略) 审批意见和环评表的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验收组认为“布雷克(苏州) (略) 年产*件汽车制动系统产品、*件其他塑料产品搬迁项目(第一阶段)”的环境保护设施合格,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本次验收结论基于,当天现场检查情况及苏州 (略) 绿环 (略) 出具的一份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024)绿环检测第(*)号)得出。
后续要求
建设单位应按照《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环办[2018]34号)文件要求,做好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12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 (略) 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布雷克(苏州) (略)
地址:苏州 (略) (略) 8号安固工业园2号楼东侧厂房
联系人:徐工
邮箱:*@*q.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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