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灵关镇龙打沟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宝兴县灵关镇龙打沟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宝兴县灵关镇龙打沟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宝兴县灵关镇龙打沟山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宝兴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宝兴县灵关镇龙打沟;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见附件)

联系人:黄松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宝兴县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宝兴县灵关镇龙打沟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宝兴县灵关镇龙打沟山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宝兴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宝兴县灵关镇龙打沟;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见附件)

联系人:黄松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宝兴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