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招募公告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招募公告
为 (略) 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服务实效,切实解决技术难题、促进产业发展、满足服务对象需求、增强特聘计划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略) (略) 《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4〕148号) (略) (略) 《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农发〔2024〕150号)文件要求, (略) 实际情况, (略) 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对象、条件
1.招募人数:根据项目安排,我区特聘计划指标10人以上,主要涉及种植、畜牧等方面。
2.招募对象:农业乡土专家、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研教学单位人员(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人员招募范围)。
3.特聘农技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热心为群众开展技术服务,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失信等记录;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3)本人在所 (略) 域、行业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二、职责与任务
1.为区内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提供技术帮扶。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 (略) (略) 管理和工作安排,按要求及时提交工作方案、总结及相关工作资料、积极开展工作等。
三、招募程序
1.信息发布:公开发布招募公告。
2.个人申请:区 (略) 负责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符合条件的人 (略) (略) 提出申请。
3.技能考核:由区 (略) 组建专家组,对提出申请的人员进行相关技能考核。
4.考核结果公示: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报区 (略) 最终审定,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签订特聘技术服务协议:由区 (略) 与特聘农技员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一年。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申报者自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情况简介、资格证、荣誉证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 (略) 提交申请,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联系人:梁洁 联系电话:#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6日
为 (略) 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服务实效,切实解决技术难题、促进产业发展、满足服务对象需求、增强特聘计划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略) (略) 《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4〕148号) (略) (略) 《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农发〔2024〕150号)文件要求, (略) 实际情况, (略) 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对象、条件
1.招募人数:根据项目安排,我区特聘计划指标10人以上,主要涉及种植、畜牧等方面。
2.招募对象:农业乡土专家、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研教学单位人员(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人员招募范围)。
3.特聘农技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热心为群众开展技术服务,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失信等记录;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3)本人在所 (略) 域、行业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二、职责与任务
1.为区内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提供技术帮扶。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 (略) (略) 管理和工作安排,按要求及时提交工作方案、总结及相关工作资料、积极开展工作等。
三、招募程序
1.信息发布:公开发布招募公告。
2.个人申请:区 (略) 负责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符合条件的人 (略) (略) 提出申请。
3.技能考核:由区 (略) 组建专家组,对提出申请的人员进行相关技能考核。
4.考核结果公示: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报区 (略) 最终审定,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签订特聘技术服务协议:由区 (略) 与特聘农技员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一年。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申报者自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情况简介、资格证、荣誉证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 (略) 提交申请,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联系人:梁洁 联系电话:#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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