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阳市渭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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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阳市渭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 (略) (略) 生活垃圾分 (略) 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后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地下垃圾压缩转运站1000平方米、管理间100平方米、场地硬化1025平方米、绿化面积375平方米,新增 (略) 理生活垃圾100t/d的水平压缩设备、100立方米的全地下钢筋砼结构渗滤液收集池1座、 (略) 理设备1座、配套压缩式集装箱6个、12t垃圾转运车5辆、3t新能源垃圾转运车9辆、100t地磅1个,除尘除臭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

依据2024年11月6日环评技术评审会形成的专家意见,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环境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报告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由环评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负责。

二、项目在运行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压缩车间在卸料、压缩、转运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和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在压缩车间 (略) 、 (略) 、 (略) 均设置植物提取液雾化喷淋装置,统一集中送 (略) 理,再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的相关限值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不外排;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循环回用,不外排。运行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2015)中A级标准。

(三)做好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将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厂界南侧敏感点(三丰阳光城)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厂界西侧敏感点(陕西能源 (略) 家属楼)、厂界东侧敏感点(天 (略)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运营期填方产生的土方临时堆 (略) 南侧,剩余 (略) 政环卫部门指定堆放点堆放。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略))中的有关规定;危险 (略) 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的相关规定。

三、几点要求

(一)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二)批准后的《报告表》请于10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渭城大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渭城大队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三)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未涉及事项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略)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 (略) (略) 生活垃圾分 (略) 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后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地下垃圾压缩转运站1000平方米、管理间100平方米、场地硬化1025平方米、绿化面积375平方米,新增 (略) 理生活垃圾100t/d的水平压缩设备、100立方米的全地下钢筋砼结构渗滤液收集池1座、 (略) 理设备1座、配套压缩式集装箱6个、12t垃圾转运车5辆、3t新能源垃圾转运车9辆、100t地磅1个,除尘除臭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

依据2024年11月6日环评技术评审会形成的专家意见,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环境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报告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由环评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负责。

二、项目在运行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压缩车间在卸料、压缩、转运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和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在压缩车间 (略) 、 (略) 、 (略) 均设置植物提取液雾化喷淋装置,统一集中送 (略) 理,再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的相关限值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不外排;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循环回用,不外排。运行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2015)中A级标准。

(三)做好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将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厂界南侧敏感点(三丰阳光城)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厂界西侧敏感点(陕西能源 (略) 家属楼)、厂界东侧敏感点(天 (略)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运营期填方产生的土方临时堆 (略) 南侧,剩余 (略) 政环卫部门指定堆放点堆放。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略))中的有关规定;危险 (略) 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的相关规定。

三、几点要求

(一)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二)批准后的《报告表》请于10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渭城大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渭城大队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三)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未涉及事项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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