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共建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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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共建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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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

根据《 (略) (略) (略) (略) 对口合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 (略) 对口合作共建项目入库工作及2023年项目验收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用好 (略) 对口合作资金,提升甬丽共建项目质量和效益,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度 (略) 对口合作共建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对口合作资金主要用于推动 (略) 振兴发展项目支出,包含传承弘扬红色文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 (略) 载体五大重点领域。

2.对口合作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企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修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工作经费等与对口合作工作无关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符合我县国民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对口合作资金支持方向。

2.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预期效益、完工时间、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科学论证和项目可行性研究。

3.具备相关规定的实施依据,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

4.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不纳入次年的补助范围。

5.往年共建项目中未按规定时间完工验收或者项目实施进度慢的项目主管乡镇或单位不得参与今年项目申报。

6.若存在往年项目未验收或资金使用绩效低的情况,在新一轮项目评审时将对其新申报项目予 (略) 理。

三、申报流程

1.入库项目由项目实施地乡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初审,并经对口合作主管部门联审公示后入库,项目库采取动态管理方式(上个年度已入库但未安排的项目,如需调整建设内容或终止,需重新申报或说明)。

2.申报 (略) 发改委对项目库评审后选取,由申报主体提供申报材料,年度对口合作项目及年度 (略) 级有关单位、县(市、区) (略) 、 (略) 发改部初审 (略) 发改委,市发 (略) 发改委 (略) 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并公示后以正式文件下发, (略) 发改委备案。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12月18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申报材料 (略) (略) 对口合作项目建议书(附件1,一式四份并盖章)和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 (略) 振兴发展中心。

附件:1. (略) 对口合作共建项目建议书

2.2025年度 (略) 对口合作共建项目汇总表

3. (略) (略) (略) (略) 对口合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遂昌县发 (略)

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蔡琼霜;电话:(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 (略) 对口合作共建项目入库工作及2023年项目验收的通知.pdf

附件1. (略) 对口合作共建项目建议书.docx

附件2.2025年度 (略) 对口合作共建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3. (略) (略) (略) (略) 对口合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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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

根据《 (略) (略) (略) (略) 对口合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 (略) 对口合作共建项目入库工作及2023年项目验收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用好 (略) 对口合作资金,提升甬丽共建项目质量和效益,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度 (略) 对口合作共建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对口合作资金主要用于推动 (略) 振兴发展项目支出,包含传承弘扬红色文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 (略) 载体五大重点领域。

2.对口合作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企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修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工作经费等与对口合作工作无关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符合我县国民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对口合作资金支持方向。

2.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预期效益、完工时间、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科学论证和项目可行性研究。

3.具备相关规定的实施依据,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

4.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不纳入次年的补助范围。

5.往年共建项目中未按规定时间完工验收或者项目实施进度慢的项目主管乡镇或单位不得参与今年项目申报。

6.若存在往年项目未验收或资金使用绩效低的情况,在新一轮项目评审时将对其新申报项目予 (略) 理。

三、申报流程

1.入库项目由项目实施地乡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初审,并经对口合作主管部门联审公示后入库,项目库采取动态管理方式(上个年度已入库但未安排的项目,如需调整建设内容或终止,需重新申报或说明)。

2.申报 (略) 发改委对项目库评审后选取,由申报主体提供申报材料,年度对口合作项目及年度 (略) 级有关单位、县(市、区) (略) 、 (略) 发改部初审 (略) 发改委,市发 (略) 发改委 (略) 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并公示后以正式文件下发, (略) 发改委备案。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12月18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申报材料 (略) (略) 对口合作项目建议书(附件1,一式四份并盖章)和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 (略) 振兴发展中心。

附件:1. (略) 对口合作共建项目建议书

2.2025年度 (略) 对口合作共建项目汇总表

3. (略) (略) (略) (略) 对口合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遂昌县发 (略)

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蔡琼霜;电话:(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 (略) 对口合作共建项目入库工作及2023年项目验收的通知.pdf

附件1. (略) 对口合作共建项目建议书.docx

附件2.2025年度 (略) 对口合作共建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3. (略) (略) (略) (略) 对口合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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