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赤溪镇美丽圩镇客厅升级改造工程
(略) 赤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台山市赤溪镇美丽圩镇客厅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20-01-#)。
二、项目建设 (略) 赤溪镇田头圩。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拟 (略) 美丽圩镇客厅,建筑面积约1080平方米,在原有建筑上进行外立面及内部装修改造,布局“历 (略) ”“规划建 (略) ”、“特色产 (略) ”、“休 (略) ”及“会议室”等多样功能于一体的美丽圩镇客厅,充分展示赤溪镇绿美圩镇形象,打造赤溪会客窗口。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306.#元,其中建安工程269.#元,勘察费2.#元,设计费13.#元,监理费7.#元,其他费用6.#元,预备费8.#元。资金来源为镇级自筹。
五、 (略) 赤溪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 (略) (略) 《资金说明书》、 (略) (略) 《关于请求审批台山市赤溪镇美丽圩镇客厅升级改造工程用地意见及规划许可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 (略) 发 (略) 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赤溪镇美丽圩镇客厅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略) 赤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台山市赤溪镇美丽圩镇客厅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20-01-#)。
二、项目建设 (略) 赤溪镇田头圩。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拟 (略) 美丽圩镇客厅,建筑面积约1080平方米,在原有建筑上进行外立面及内部装修改造,布局“历 (略) ”“规划建 (略) ”、“特色产 (略) ”、“休 (略) ”及“会议室”等多样功能于一体的美丽圩镇客厅,充分展示赤溪镇绿美圩镇形象,打造赤溪会客窗口。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306.#元,其中建安工程269.#元,勘察费2.#元,设计费13.#元,监理费7.#元,其他费用6.#元,预备费8.#元。资金来源为镇级自筹。
五、 (略) 赤溪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 (略) (略) 《资金说明书》、 (略) (略) 《关于请求审批台山市赤溪镇美丽圩镇客厅升级改造工程用地意见及规划许可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 (略) 发 (略) 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赤溪镇美丽圩镇客厅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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