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区控制详细规划修编A01-15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湖北省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区控制详细规划修编A01-15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规划组织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规划编制单位: (略) 国土空 (略)
根 (略) 政府申请,我局开展了湖北省襄城经 (略) (余家湖 (略) )控制详细规划(修编)A01-15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的编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一、 (略) 位
拟调整地块分别 (略) 南北两侧,汉江以西, (略) 以东。
二、调整内容
1.将XC0301A01-15地块用地性质由港口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2.85公顷。
2.将XC0301A01-17地块和XC0301A01-18地块调整为XC0301A01-17地块、XC0301A01-18-1地块和XC0301A01-18-2地块。其中XC0301A01-17地块用地 (略) 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24公顷;XC0301A01-18-1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24公顷;XC0301A01-18-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57公顷。
3.XC0301B03-05地块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0.73公顷,其他未提及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4.XC0301B03-07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10.46公顷。
5.XC0301B03-08地块拆分为XC0301B03-08-1地块、XC0301B03-08-2和XC0301B03-08-3地块。其中XC0301B03-08-1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36公顷;XC0301B03-08-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85公顷;XC0301B03-08-3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建设用地面积为1.01公顷。(具体内容见展板)。
三、调整原因
为完成批而未供土 (略) 置任务,根 (略) 政府申请调整,该项规划调整已于2024年11月3 (略) 规划业务会审查。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4日
五、反馈意见方式
(一) (略) 络反馈 (略) 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 (略) 邮箱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件邮寄或 (略) 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六、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留下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说明对公示事项的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三)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七、联系方式
网站:http://**.cn
邮箱:*@*63.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胜利街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邮编:*
联系科室:建设用地规划科(0710-*)
附件:余家湖A01-15等地块调整公示展板
规划组织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规划编制单位: (略) 国土空 (略)
根 (略) 政府申请,我局开展了湖北省襄城经 (略) (余家湖 (略) )控制详细规划(修编)A01-15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的编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一、 (略) 位
拟调整地块分别 (略) 南北两侧,汉江以西, (略) 以东。
二、调整内容
1.将XC0301A01-15地块用地性质由港口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2.85公顷。
2.将XC0301A01-17地块和XC0301A01-18地块调整为XC0301A01-17地块、XC0301A01-18-1地块和XC0301A01-18-2地块。其中XC0301A01-17地块用地 (略) 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24公顷;XC0301A01-18-1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24公顷;XC0301A01-18-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57公顷。
3.XC0301B03-05地块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0.73公顷,其他未提及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4.XC0301B03-07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10.46公顷。
5.XC0301B03-08地块拆分为XC0301B03-08-1地块、XC0301B03-08-2和XC0301B03-08-3地块。其中XC0301B03-08-1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36公顷;XC0301B03-08-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85公顷;XC0301B03-08-3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建设用地面积为1.01公顷。(具体内容见展板)。
三、调整原因
为完成批而未供土 (略) 置任务,根 (略) 政府申请调整,该项规划调整已于2024年11月3 (略) 规划业务会审查。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4日
五、反馈意见方式
(一) (略) 络反馈 (略) 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 (略) 邮箱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件邮寄或 (略) 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六、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留下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说明对公示事项的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三)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七、联系方式
网站:http://**.cn
邮箱:*@*63.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胜利街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邮编:*
联系科室:建设用地规划科(0710-*)
附件:余家湖A01-15等地块调整公示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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