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区域粪污处理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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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区域粪污处理中心项目

环保验收
舒兰市区域粪污处理中心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16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略) 天德乡石庙村十一社,厂址中心地理坐标126°48′7.720″,44°26′14.500″,厂址占地类型为设施农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本项目厂界东为一般耕地,隔耕地3 (略) 为石庙村居民;南侧隔林地为一般耕地; (略) 为一般耕地;北侧隔牛舍为一般耕地。产品规模为生物质颗粒8000t/a、有机肥(略)t/a。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略)MA17GNY(略)U。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8月10日, (略) (略) (略) 分局印发了关于舒兰市区域粪污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件。批复文号为:吉市(舒)环建(表)[2023] 17号。项目已竣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略)元,实际环保投资约为(略)元,约占总投资的8.8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批复工程、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均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烘干炉烘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硫化氢、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经引风机引入旋风 (略) 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除 (略) 理,经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废气采用布袋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与牛粪干湿分离产生的污水。生活污水 (略) 内防渗玻璃钢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牛粪干湿分离污水排入临时污水池收集,采用罐车运至企业位于新河村的沤肥池发酵。

3、噪声

本项目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已设减震,并针对噪声源的特点,车间采取降噪、减噪措施为密闭,本项目还尽可能的提高工艺自动控制水平,并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的环保意识,提出文明生产,对于流动性的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要求驾驶员加强环保意识,尽可能减少鸣笛次数及持续时间,缓速行驶。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炉渣、废布袋、废机油、含有抹布、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略) 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的除尘灰装袋,与灰渣定期外运给附近居民还田。除尘废布袋由厂家直接回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废机油由有资质单 (略) 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 (略) 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大气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DA001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标准要求。

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值为0.11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1996)中表2无组织颗粒物限值(1.0mg/m3)。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无组织排放)要求(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相关要求,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无重大变动,验收相关资料齐全,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综上,验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做好粪污清运罐车转运记录,禁止随意倾倒。


建设单位: (略) 石庙 (略)

建设地点:吉林省/ (略) / (略)

备注: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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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6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略) 天德乡石庙村十一社,厂址中心地理坐标126°48′7.720″,44°26′14.500″,厂址占地类型为设施农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本项目厂界东为一般耕地,隔耕地3 (略) 为石庙村居民;南侧隔林地为一般耕地; (略) 为一般耕地;北侧隔牛舍为一般耕地。产品规模为生物质颗粒8000t/a、有机肥(略)t/a。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略)MA17GNY(略)U。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8月10日, (略) (略) (略) 分局印发了关于舒兰市区域粪污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件。批复文号为:吉市(舒)环建(表)[2023] 17号。项目已竣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略)元,实际环保投资约为(略)元,约占总投资的8.8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批复工程、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均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烘干炉烘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硫化氢、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经引风机引入旋风 (略) 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除 (略) 理,经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废气采用布袋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与牛粪干湿分离产生的污水。生活污水 (略) 内防渗玻璃钢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牛粪干湿分离污水排入临时污水池收集,采用罐车运至企业位于新河村的沤肥池发酵。

3、噪声

本项目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已设减震,并针对噪声源的特点,车间采取降噪、减噪措施为密闭,本项目还尽可能的提高工艺自动控制水平,并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的环保意识,提出文明生产,对于流动性的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要求驾驶员加强环保意识,尽可能减少鸣笛次数及持续时间,缓速行驶。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炉渣、废布袋、废机油、含有抹布、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略) 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的除尘灰装袋,与灰渣定期外运给附近居民还田。除尘废布袋由厂家直接回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废机油由有资质单 (略) 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 (略) 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大气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DA001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标准要求。

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值为0.11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1996)中表2无组织颗粒物限值(1.0mg/m3)。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无组织排放)要求(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相关要求,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无重大变动,验收相关资料齐全,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综上,验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做好粪污清运罐车转运记录,禁止随意倾倒。


建设单位: (略) 石庙 (略)

建设地点:吉林省/ (略) / (略)

备注: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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