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7日拟对年产40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7日拟对年产40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3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贺村 (略) 492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贺村 (略) 492号, (略) (略) (浙(2018)江山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7134.69平方米)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元,建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颗粒物收集后经布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本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略) (略) , (略) 贺 (略) 理厂,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其中COD、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城 (略) 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废: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贮存 (略) 置,在厂房内设置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相关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3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贺村 (略) 492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贺村 (略) 492号, (略) (略) (浙(2018)江山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7134.69平方米)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元,建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颗粒物收集后经布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本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略) (略) , (略) 贺 (略) 理厂,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其中COD、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城 (略) 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废: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贮存 (略) 置,在厂房内设置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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