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12月17日-宁波弘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胶带生产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波 (略) 年产(略)平方米胶带生产项目 | 象山县大 (略) 201号 | 宁波 (略) | (略) 场发展前景,宁波 (略) 投资(略)元,建设年产(略)平方米胶带生产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03月03日获得象山县发 (略) 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303-(略)-04-01-(略))。本项目购置涂布机、复卷机、捏合机、卷管机、分条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形成3条胶带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为(略)平方米胶带,其中清洁胶带(略)平方米/年,塑料膜胶带(略)平方米/年。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涂布及烘干废气、制胶及涂胶废气、化学品储存废气、危废储存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最终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略) 理风量为(略)m3/h;胶渣在密闭的破碎机内进行破碎,加强密闭,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固体物料是颗粒状,投料采用人工投料,投料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投料粉尘,加强管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胶水保温采用导热油为保温介质,其产生量较小,加强车间管理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 (略) 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 初期雨水经 (略) 理后回用于冷却用水,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由大徐镇农村生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通 (略) 、隔音降噪、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4类、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催化剂、油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略)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略) 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波 (略) 年产(略)平方米胶带生产项目 | 象山县大 (略) 201号 | 宁波 (略) | (略) 场发展前景,宁波 (略) 投资(略)元,建设年产(略)平方米胶带生产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03月03日获得象山县发 (略) 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303-(略)-04-01-(略))。本项目购置涂布机、复卷机、捏合机、卷管机、分条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形成3条胶带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为(略)平方米胶带,其中清洁胶带(略)平方米/年,塑料膜胶带(略)平方米/年。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涂布及烘干废气、制胶及涂胶废气、化学品储存废气、危废储存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最终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略) 理风量为(略)m3/h;胶渣在密闭的破碎机内进行破碎,加强密闭,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固体物料是颗粒状,投料采用人工投料,投料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投料粉尘,加强管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胶水保温采用导热油为保温介质,其产生量较小,加强车间管理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 (略) 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 初期雨水经 (略) 理后回用于冷却用水,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由大徐镇农村生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通 (略) 、隔音降噪、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4类、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催化剂、油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略)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略) 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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