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作出龙游健康产业中心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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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作出龙游健康产业中心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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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游健康产业中心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建设项目审查意见

衢环龙建〔2024〕97号

2024年12月16日

见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衢环龙建〔2024〕97号龙游健康产业中心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建设项目.pdf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关于龙游健康产业中心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建设项目审查意见

衢环龙建〔2024〕97号

2024年12月16日

见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衢环龙建〔2024〕97号龙游健康产业中心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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