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潭柘仁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拟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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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潭柘仁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何各 (略) 22号楼、23号楼
公示时间:2024-12-23
受理时间:2024-12-1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自 (略) (略) 理后进入公共化粪 (略) (略) 排入北京碧 (略) - (略) 第二再生水厂 (略) 理。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 (略) 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2.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煎药过程中产生的中草药气味(以“臭气浓度”计),煎药过程中产生的中草药气味(以“臭气浓度”计)密闭收集后由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最终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臭气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相关要求。3.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主要产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等措施控制。项目东侧、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西侧、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4.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沾染药品的废弃包装物外售资源回收部门;废中草药及中药渣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纯水机更换的废膜定期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略) 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的通知》,建设单位对“北京潭柘 (略) 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审批前已于2024年12月10日在全国建设 (略) 公示并进行了全本主动公开(网址:http://**),项目无涉密内容,无删减。
联系人:张兵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12号楼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潭柘 (略)

建设地点: (略) 何各 (略) 22号楼、23号楼
公示时间:2024-12-23
受理时间:2024-12-1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自 (略) (略) 理后进入公共化粪 (略) (略) 排入北京碧 (略) - (略) 第二再生水厂 (略) 理。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 (略)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 (略) 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2.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煎药过程中产生的中草药气味(以“臭气浓度”计),煎药过程中产生的中草药气味(以“臭气浓度”计)密闭收集后由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最终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臭气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相关要求。3.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主要产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等措施控制。项目东侧、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西侧、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4.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沾染药品的废弃包装物外售资源回收部门;废中草药及中药渣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纯水机更换的废膜定期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略) 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的通知》,建设单位对“北京潭柘 (略) 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审批前已于2024年12月10日在全国建设 (略) 公示并进行了全本主动公开(网址:http://**),项目无涉密内容,无删减。
联系人:张兵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12号楼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潭柘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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