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的山西省原平市阳武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涉阳武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决定的公告
原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的山西省原平市阳武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涉阳武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略) 行政审批 (略)
关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的 (略) 阳 (略)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涉阳武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12月 (略) 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次公告的《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之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邮编:#
审批文件名称 | 编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件全文链接 |
(略) 阳 (略)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涉阳武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原审管涉农函【2024】16号 | 2024-12-10 | 下载 |
内容:
(略) 行政审批 (略)
关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的 (略) 阳 (略)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涉阳武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12月 (略) 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次公告的《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之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邮编:#
审批文件名称 | 编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件全文链接 |
(略) 阳 (略)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涉阳武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原审管涉农函【2024】16号 | 2024-12-10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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