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市2024年第二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土地征收公告娄征告〔202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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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市2024年第二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土地征收公告娄征告〔2024〕19号

(略) 2024年第二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于2024年10月30日经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建设用地批复,批复文件为湘政地〔2024〕196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2024年第二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用途:防护绿地、 (略) 用地、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权属、范围及面积:黄泥塘街道 (略) ,批准征收面积:5.7556公顷。

三、补偿标准:1、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和《 (略) 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政发〔2022〕11号)执行。其中:水田#元/亩;旱土#元/亩;园地、林地#元/亩;建设用地#元/亩;荒山、荒地、裸地及其他未利用地#元/亩(因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11日发布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原发布的土地征收预公告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补偿标准相应调整)。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参照)《 (略) 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政发〔2022〕11号)执行。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

五、社会保障:执行湘人社规〔2023〕1号文件。

六、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略) 征地拆迁事务中心负责办理补偿相关工作。

七、本公告将分别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 (略) )和村(居)委会、居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对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 刘武慧?????????? 赵国杰

联系电话:#???? #

2024年11月5日???

(略) 2024年第二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于2024年10月30日经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建设用地批复,批复文件为湘政地〔2024〕196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2024年第二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用途:防护绿地、 (略) 用地、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权属、范围及面积:黄泥塘街道 (略) ,批准征收面积:5.7556公顷。

三、补偿标准:1、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和《 (略) 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政发〔2022〕11号)执行。其中:水田#元/亩;旱土#元/亩;园地、林地#元/亩;建设用地#元/亩;荒山、荒地、裸地及其他未利用地#元/亩(因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11日发布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原发布的土地征收预公告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补偿标准相应调整)。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参照)《 (略) 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政发〔2022〕11号)执行。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

五、社会保障:执行湘人社规〔2023〕1号文件。

六、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略) 征地拆迁事务中心负责办理补偿相关工作。

七、本公告将分别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 (略) )和村(居)委会、居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对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 刘武慧?????????? 赵国杰

联系电话:#???? #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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