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五台县境内普通国道豆村2#桥、腰庄桥、古城桥、古月沟村桥、王家庄桥5座涉河桥梁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五台县境内普通国道豆村2#桥、腰庄桥、古城桥、古月沟村桥、王家庄桥5座涉河桥梁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内容:


五台县行政审批 (略)

关于2023年五台县境内普通国道豆村2#桥、腰庄桥、古城桥、古月沟村桥、王家庄桥5座涉河桥梁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2023年五台县境内普通国道豆村2#桥、腰庄桥、古城桥、古月沟村桥、王家庄桥5座涉河桥梁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建设单位应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主动配合监督管理,日常特别是汛期应加强监测巡查,做好突发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三、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四、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影响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请前往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五、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2023年五台县境内普通国道豆村2#桥、腰庄桥、古城桥、古月沟村桥、王家庄桥5座桥梁涉河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附件:关于2023年五台县境内普通国道豆村2#桥、腰庄桥、古城桥、古月沟村桥、王家庄桥5座涉河桥梁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内容:


五台县行政审批 (略)

关于2023年五台县境内普通国道豆村2#桥、腰庄桥、古城桥、古月沟村桥、王家庄桥5座涉河桥梁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2023年五台县境内普通国道豆村2#桥、腰庄桥、古城桥、古月沟村桥、王家庄桥5座涉河桥梁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建设单位应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主动配合监督管理,日常特别是汛期应加强监测巡查,做好突发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三、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四、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影响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请前往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五、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2023年五台县境内普通国道豆村2#桥、腰庄桥、古城桥、古月沟村桥、王家庄桥5座桥梁涉河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附件:关于2023年五台县境内普通国道豆村2#桥、腰庄桥、古城桥、古月沟村桥、王家庄桥5座涉河桥梁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