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盛世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4〕1149号
永清县人民政府:
盛世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2.4666公顷(其中耕地0.5868公顷、非耕农用地1.8798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1456公顷,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974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7096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盛世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2月11日
冀政转征函〔2024〕1149号
永清县人民政府:
盛世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2.4666公顷(其中耕地0.5868公顷、非耕农用地1.8798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1456公顷,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974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7096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盛世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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