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山西鑫海通建材物料有限公司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山西鑫海通建材物料有限公司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山西鑫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山西鑫 (略) 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报告表批复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由盂县行政审批 (略) 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会上专家提出了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单位 (略) 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补充修改,我局原则上同意专家意见和结论。
二、项目位于 (略) 盂县秀水镇东城武村北侧2. (略) ,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略)m2。项目总投资(略)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干混砂浆生产线、片麻岩加工生产线、砂石库、圆筒仓、办公室等。本项目原辅材料主要有水泥(混凝剂)、粉煤灰、尾矿等,年生产干混砂浆(略)吨。
三、在工程实施中,必须保证《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在实施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应满足“六个百分百”的具体要求,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在风速达四级及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应当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采取苫盖、洒水等相应的防尘措施。
运营期: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片麻岩加工粉尘、干混砂浆搅拌粉尘、筒仓仓顶粉尘、砂石库物料装卸及堆存时产生的粉尘和运输粉尘。片麻岩加工生产线中给料、制砂、筛分、选粉及输送皮带均位于全封闭厂房内,并对皮带输送走廊、筛分机、选粉机进行全封闭,同时对给料机、制砂机等设备在入料口设置集尘罩,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后经排气筒排放。水泥、粉煤灰、石粉以压缩空气吹入各自筒仓,筒仓中粉料采用螺旋机输送机密闭式管道输送;砂子料仓全封闭,废气引入搅拌机 (略) 理,砂子输送皮带为全封闭廊道形式。所有筒仓仓顶均设置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袋 (略) 理后排放。建设全封闭的砂石库及各类筒仓,所有物料均入库、入仓堆存;厂房内地面硬化,物料储库顶部设置干雾抑尘装置,并采用洒水等方式进 (略) 理;所有物料采用封闭或密闭输送,皮带输送机配套全封闭通廊;皮带受料点、落料点、除尘器皮带卸灰点设置配备遮尘帘的密闭罩收尘,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 (略) 封闭。限制汽车超载,运输时应采用密闭货车,避 (略) 抛洒;所有货运车 (略) 必须进行轮胎和车身清洗;所有运输车辆要符合清洁运输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为设备冲洗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设集水沉淀池收集冲洗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汽车轮胎清洗水和初期雨水。设置废水收集池,集中收集后全部 (略) 内抑尘洒水,不外排。 (略) 配套建设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 (略) 理后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中的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土石、碎砖块、灰浆、废料等,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灰、废润滑油等。厂区内设置封闭垃圾箱,定期交由当地环 (略) 置。严禁生活垃 (略) 内长期堆存,随意丢弃。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全部作为原料回用。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间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及交通噪声。降低施工设备噪声,要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施工现 (略) , (略) 部声级过高,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减至最小;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施工扰民。
运营期: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制砂机、筛分机、搅拌机等设备噪声和汽车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等。生产厂房进行全封闭设置, (略) 总体布置上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生产厂房内合理布置设备,高噪声设备避免集中 (略) 域。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基础减震,在生产运转时必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强化行车管理制度, (略) 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 (略) 绿化措施,加强生态管理,并制定落实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略) (略) (略) 下达并经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2.064t/a。(阳环盂函[2024]28号)。
五、项目在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规划、土地、安全、林地、消防等相应手续,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后,方可实施。
六、项目建成后,试生产前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件及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生态环 (略) 备案。
七、你单位应自觉接受、配合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八、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 (略) 重新审核。
内容:
山西鑫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山西鑫 (略) 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报告表批复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由盂县行政审批 (略) 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会上专家提出了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单位 (略) 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补充修改,我局原则上同意专家意见和结论。
二、项目位于 (略) 盂县秀水镇东城武村北侧2. (略) ,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略)m2。项目总投资(略)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干混砂浆生产线、片麻岩加工生产线、砂石库、圆筒仓、办公室等。本项目原辅材料主要有水泥(混凝剂)、粉煤灰、尾矿等,年生产干混砂浆(略)吨。
三、在工程实施中,必须保证《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在实施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应满足“六个百分百”的具体要求,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在风速达四级及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应当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采取苫盖、洒水等相应的防尘措施。
运营期: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片麻岩加工粉尘、干混砂浆搅拌粉尘、筒仓仓顶粉尘、砂石库物料装卸及堆存时产生的粉尘和运输粉尘。片麻岩加工生产线中给料、制砂、筛分、选粉及输送皮带均位于全封闭厂房内,并对皮带输送走廊、筛分机、选粉机进行全封闭,同时对给料机、制砂机等设备在入料口设置集尘罩,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后经排气筒排放。水泥、粉煤灰、石粉以压缩空气吹入各自筒仓,筒仓中粉料采用螺旋机输送机密闭式管道输送;砂子料仓全封闭,废气引入搅拌机 (略) 理,砂子输送皮带为全封闭廊道形式。所有筒仓仓顶均设置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袋 (略) 理后排放。建设全封闭的砂石库及各类筒仓,所有物料均入库、入仓堆存;厂房内地面硬化,物料储库顶部设置干雾抑尘装置,并采用洒水等方式进 (略) 理;所有物料采用封闭或密闭输送,皮带输送机配套全封闭通廊;皮带受料点、落料点、除尘器皮带卸灰点设置配备遮尘帘的密闭罩收尘,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 (略) 封闭。限制汽车超载,运输时应采用密闭货车,避 (略) 抛洒;所有货运车 (略) 必须进行轮胎和车身清洗;所有运输车辆要符合清洁运输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为设备冲洗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设集水沉淀池收集冲洗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汽车轮胎清洗水和初期雨水。设置废水收集池,集中收集后全部 (略) 内抑尘洒水,不外排。 (略) 配套建设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 (略) 理后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中的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土石、碎砖块、灰浆、废料等,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灰、废润滑油等。厂区内设置封闭垃圾箱,定期交由当地环 (略) 置。严禁生活垃 (略) 内长期堆存,随意丢弃。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全部作为原料回用。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间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及交通噪声。降低施工设备噪声,要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施工现 (略) , (略) 部声级过高,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减至最小;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施工扰民。
运营期: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制砂机、筛分机、搅拌机等设备噪声和汽车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等。生产厂房进行全封闭设置, (略) 总体布置上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生产厂房内合理布置设备,高噪声设备避免集中 (略) 域。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基础减震,在生产运转时必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强化行车管理制度, (略) 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 (略) 绿化措施,加强生态管理,并制定落实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略) (略) (略) 下达并经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2.064t/a。(阳环盂函[2024]28号)。
五、项目在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规划、土地、安全、林地、消防等相应手续,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后,方可实施。
六、项目建成后,试生产前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件及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生态环 (略) 备案。
七、你单位应自觉接受、配合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八、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 (略) 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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