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15万吨沥青混凝土和20万吨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配套环保设施调试日期延期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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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15万吨沥青混凝土和20万吨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配套环保设施调试日期延期的公示

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二条:“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关要求,现对 (略) (略) 年产#吨沥青混凝土和#吨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的调试日期进行延期,延期起止日期从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3月19日。对于本单位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聂鹏

电话:#

地址: (略) 曲沃县乐昌镇马庄转盘西北300米

,曲沃县

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二条:“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关要求,现对 (略) (略) 年产#吨沥青混凝土和#吨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的调试日期进行延期,延期起止日期从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3月19日。对于本单位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聂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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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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