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拟对平远雅玛西科技有限公司东石分厂年产300万只新能源类变压器和电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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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拟对平远雅玛西科技有限公司东石分厂年产300万只新能源类变压器和电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平 (略) 东石分厂年产#只新能源类变压器和电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3-#

  传 真:07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平 (略) 东石分厂年产#只新能源类变压器和电感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平远县

建设单位

平 (略) 平远东石分厂

项目概况

平 (略) 平远东石分厂成立于2022年8月,厂址位于平远县东石镇凉庭村,建设单位于2022年8月租赁平远县东石镇凉庭村(原凉庭小学)建筑建设“变压器和电感生产项目”(即原项目),原项目涉及绕线、理线、焊锡(委外)、外观、组装(委外)、测试、含浸(委外)、烘烤(委外)、剪脚、外观、打标、合脚、耐压测试、层间测试、综合测试和包装等工序,其中焊锡、组装、含浸和烘烤工序 (略) 理,占地面积4100㎡,投资约#元,年生产变压器#只、电感#只。对照环评分类管理名录,原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于2022年10月开始运营至今。
(略) 场行情的变化,平 (略) 平远东石分厂拟在现 (略) 新增焊锡、组装、含浸和烘烤工序,建设“平 (略) 东石分厂年产#只新能源类变压器和电感项目”(下称“本技改项目”),本技改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技改前后占地面积不变,生产规模不变,技改后生产工艺为“绕线、理线、焊锡、外观、组装、测试、含浸、烘烤、剪脚、外观、打标、合脚、耐压测试、层间测试、综合测试和包装等,技改后全厂年生产变压器#只、电感#只。

环评机构

梅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关于项目用地合法性方面
本项目为C3981 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行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用地范围和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 (略)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 (略) ,也不涉及风 (略) 、森林公园(广东南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 (略)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重要生 (略) ,也不涉及饮用水 (略) 。根据《关于平 (略) 电子元件生产项目的选址意见》(平自然资(意见)函〔2024〕96号)(详见附件9),本项目用地属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符合项目用地选址要求。项目营运期间污染物产生量少,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均采取了合理 (略) 置措施,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较小。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运营,不 (略) 域各主要环境功能。综上所述,项目选址满足项目用地需求。
2、污染物总量控制方面
本技改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和浸漆、烘干、点胶工序产生非#烷总烃、苯系物。因此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为VOCs(以非#烷总烃计)0.896t/a(其中有组织0.736t/a;无组织0.16t/a)。
项 (略) (略) 发布的2023年1~ (略) 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各基本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2018修改单二级标准,因此,项 (略) 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为了解项目周边地表水水质情况,项 (略) (略) 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由此可知项目周边地表水水环境总体良好。
为了解项目周边环境噪声质量现状,本项目委托广东 (略) 对项目西面、南面、东面的居民点(声环境保护目标)各布置1个监测点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声环境敏感点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本项 (略) 平远县东石镇凉庭村(原凉庭小学),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改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对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本项目建设时不涉及地下工程,不抽取地下水,不向地下水排放污染物,且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涉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基本和其他污染项目,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因此,本项目不存在明显的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不需要进行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本技改项目大气污染源为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和浸漆、烘干、点胶工序产生非#烷总烃、苯系物,各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 (略) 理后锡及其化合物的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苯系物的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水污染防治方面
本技改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理后经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作标准后 (略) 绿化浇灌,不外排。
6、噪声污染防治方面
本技改项目的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机械噪声,声源噪声级在60~80dB(A),经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及墙体隔声、几何发散的衰减后,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7、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
生活垃圾交由环 (略) 理;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 (略) (略) 置。
8、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本技改项目生产、生活用水不取用地下水资源,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成分较为简单, (略) 理后 (略) 绿化浇灌。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 964-2018)中“附录B-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识别表”,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途径有大气沉降。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烷总烃和颗粒物,不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中涉及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且项目废气在经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后,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在经过大气环境自然稀释后,对周边土壤环境基本不会造成不良影响;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作标准后 (略) 绿化浇灌。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平 (略) 东石分厂年产#只新能源类变压器和电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3-#

  传 真:07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平 (略) 东石分厂年产#只新能源类变压器和电感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平远县

建设单位

平 (略) 平远东石分厂

项目概况

平 (略) 平远东石分厂成立于2022年8月,厂址位于平远县东石镇凉庭村,建设单位于2022年8月租赁平远县东石镇凉庭村(原凉庭小学)建筑建设“变压器和电感生产项目”(即原项目),原项目涉及绕线、理线、焊锡(委外)、外观、组装(委外)、测试、含浸(委外)、烘烤(委外)、剪脚、外观、打标、合脚、耐压测试、层间测试、综合测试和包装等工序,其中焊锡、组装、含浸和烘烤工序 (略) 理,占地面积4100㎡,投资约#元,年生产变压器#只、电感#只。对照环评分类管理名录,原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于2022年10月开始运营至今。
(略) 场行情的变化,平 (略) 平远东石分厂拟在现 (略) 新增焊锡、组装、含浸和烘烤工序,建设“平 (略) 东石分厂年产#只新能源类变压器和电感项目”(下称“本技改项目”),本技改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技改前后占地面积不变,生产规模不变,技改后生产工艺为“绕线、理线、焊锡、外观、组装、测试、含浸、烘烤、剪脚、外观、打标、合脚、耐压测试、层间测试、综合测试和包装等,技改后全厂年生产变压器#只、电感#只。

环评机构

梅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关于项目用地合法性方面
本项目为C3981 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行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用地范围和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 (略)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 (略) ,也不涉及风 (略) 、森林公园(广东南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 (略)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重要生 (略) ,也不涉及饮用水 (略) 。根据《关于平 (略) 电子元件生产项目的选址意见》(平自然资(意见)函〔2024〕96号)(详见附件9),本项目用地属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符合项目用地选址要求。项目营运期间污染物产生量少,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均采取了合理 (略) 置措施,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较小。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运营,不 (略) 域各主要环境功能。综上所述,项目选址满足项目用地需求。
2、污染物总量控制方面
本技改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和浸漆、烘干、点胶工序产生非#烷总烃、苯系物。因此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为VOCs(以非#烷总烃计)0.896t/a(其中有组织0.736t/a;无组织0.16t/a)。
项 (略) (略) 发布的2023年1~ (略) 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各基本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2018修改单二级标准,因此,项 (略) 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为了解项目周边地表水水质情况,项 (略) (略) 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由此可知项目周边地表水水环境总体良好。
为了解项目周边环境噪声质量现状,本项目委托广东 (略) 对项目西面、南面、东面的居民点(声环境保护目标)各布置1个监测点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声环境敏感点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本项 (略) 平远县东石镇凉庭村(原凉庭小学),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改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对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本项目建设时不涉及地下工程,不抽取地下水,不向地下水排放污染物,且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涉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基本和其他污染项目,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因此,本项目不存在明显的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不需要进行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本技改项目大气污染源为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和浸漆、烘干、点胶工序产生非#烷总烃、苯系物,各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 (略) 理后锡及其化合物的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苯系物的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水污染防治方面
本技改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理后经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作标准后 (略) 绿化浇灌,不外排。
6、噪声污染防治方面
本技改项目的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机械噪声,声源噪声级在60~80dB(A),经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及墙体隔声、几何发散的衰减后,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7、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
生活垃圾交由环 (略) 理;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 (略) (略) 置。
8、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本技改项目生产、生活用水不取用地下水资源,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成分较为简单, (略) 理后 (略) 绿化浇灌。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 964-2018)中“附录B-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识别表”,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途径有大气沉降。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烷总烃和颗粒物,不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中涉及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且项目废气在经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后,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在经过大气环境自然稀释后,对周边土壤环境基本不会造成不良影响;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作标准后 (略) 绿化浇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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