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拟对恒运梅州平远新型智慧独立储能项目一期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恒运梅州平远新型智慧独立储能项目(一期)(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3-(略)
传 真:0753-(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恒运梅州平远新型智慧独立储能项目(一期)(重大变动) |
建设地点 | 广东梅州平远县 |
建设单位 | 平远恒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省平远县广州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内,总占地面积(略)㎡,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比0.75%。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关于项目用地合法性方面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恒运梅州平远新型智慧独立储能项目(一期)(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3-(略)
传 真:0753-(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恒运梅州平远新型智慧独立储能项目(一期)(重大变动) |
建设地点 | 广东梅州平远县 |
建设单位 | 平远恒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省平远县广州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内,总占地面积(略)㎡,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比0.75%。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关于项目用地合法性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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