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7日)。
联系电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 (略) 城厢 (略) 窗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文号 |
1 | (略) (略) (略) (略) 腾丰纸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年12月16日 | 莆环审城〔2024〕45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7日)。
联系电话:0594-# ;传 真: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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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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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略) (略) (略) 腾丰纸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年12月16日 | 莆环审城〔2024〕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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