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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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依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 (略) 燃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 (略) 燃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 (略)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7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朱科长

联系电话:*

,山东,通化

依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 (略) 燃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 (略) 燃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 (略)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7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朱科长

联系电话:*

,山东,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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