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梅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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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清县梅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梅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梅溪政〔2024〕160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梅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411-(略)-04-01-(略))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 (略) 及停车场工程、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等配套工程。其中:

  (一) (略) 及停车场工程:村 (略) 改造(略)平方米,停车场(略)平方米、村庄活动场地(略)平方米,30 (略) 灯及(略)米强弱电线下地。

  (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拟在梅溪镇下辖村庄铺 (略) (略)米,配 (略) 理终端设施50个及接户管(略)米;提升改造户厕5000户;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清理,整治面积(略)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略).(略)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略)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6.(略)元,预备费931.(略)元,建设期利息(略)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 (略) 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62.09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 (略)

  2024年12月13日

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梅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梅溪政〔2024〕160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梅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411-(略)-04-01-(略))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 (略) 及停车场工程、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等配套工程。其中:

  (一) (略) 及停车场工程:村 (略) 改造(略)平方米,停车场(略)平方米、村庄活动场地(略)平方米,30 (略) 灯及(略)米强弱电线下地。

  (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拟在梅溪镇下辖村庄铺 (略) (略)米,配 (略) 理终端设施50个及接户管(略)米;提升改造户厕5000户;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清理,整治面积(略)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略).(略)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略)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6.(略)元,预备费931.(略)元,建设期利息(略)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 (略) 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62.09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 (略)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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