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西路片区综合服务中心A、B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永新县西路片区综合服务中心A、B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片区综合服务中心A、B地块。
土地使用权人:永新县城乡 (略) 。
占地面积:A地块面积#.72平方米、B地块面积#.69平方米、合计面积#.41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永新县澧田镇里西村,A地块中心坐标:E114.#°,N27.#°;B地块中心坐标:E114.#°,N27.#。
四至情况:地块外东至腾飞大道,南至希望大道,西至山,北至空地。
调查缘由:变更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报告编制单位:江西 (略) 。
二、第一阶段调查内容分析
通过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分析,本地块原为水农用地,2024年10月前地块属于农民集体用地,主要为其他草地、 (略) 、水田、沟渠、灌木林地、城镇住宅用地等,2024年10月18日,永新县城乡投 (略) 有限公 (略) 司出具了《关于 (略) 片区综合服务中心A、B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变更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地块内历史上未发生过土壤污染事故,地块周边历史至今无明显污染源。根据国有土地规划,地块用途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项目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学校、 (略) 等。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结果,本地块内部和周边无明显污染源,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三、结论
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分析,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且未 (略) 域污染源的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二类用地使用。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片区综合服务中心A、B地块。
土地使用权人:永新县城乡 (略) 。
占地面积:A地块面积#.72平方米、B地块面积#.69平方米、合计面积#.41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永新县澧田镇里西村,A地块中心坐标:E114.#°,N27.#°;B地块中心坐标:E114.#°,N27.#。
四至情况:地块外东至腾飞大道,南至希望大道,西至山,北至空地。
调查缘由:变更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报告编制单位:江西 (略) 。
二、第一阶段调查内容分析
通过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分析,本地块原为水农用地,2024年10月前地块属于农民集体用地,主要为其他草地、 (略) 、水田、沟渠、灌木林地、城镇住宅用地等,2024年10月18日,永新县城乡投 (略) 有限公 (略) 司出具了《关于 (略) 片区综合服务中心A、B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变更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地块内历史上未发生过土壤污染事故,地块周边历史至今无明显污染源。根据国有土地规划,地块用途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项目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学校、 (略) 等。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结果,本地块内部和周边无明显污染源,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三、结论
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分析,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且未 (略) 域污染源的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二类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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