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受理批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批准江西丰 (略) 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南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794-(略)
通讯地址: (略) 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南丰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江西丰 (略) 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项目 | (略) 南丰 (略) 黄金工业园 | 江西丰 (略) | 江西省 (略) | 本项 (略) 南丰县 (略) 黄金工业园,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略).01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4′09.2208″,北纬27°14′56.6369″。建设内容为:建设3座生产车间、1座宿舍、2座附属用房,购置并安装相应生产设备及其他环保配套设施。项目投资总额为(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额的0.1%。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电泳、电泳后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布袋除尘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喷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二级粉尘回收装置回收利用,未被回收的少量粉尘由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电泳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侧面吸风罩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电泳后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全部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明管排入厂内自建 (略) (略) 理达标后,与经隔油池+化 (略) 理后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一同 (略) 污水 (略) (略) ,达到南丰县工 (略) 理厂接管标准,排至南丰县工 (略) (略) 理,处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盱江。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固定、置于室内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排放标准,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干扰。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集尘、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脱脂槽渣、硅烷化槽渣、电泳漆渣、废滤芯、废空桶、污泥。其中生活垃圾、除尘器集尘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经收集后作为废旧资源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设备厂 (略) 置;废活性炭、脱脂槽渣、硅烷化槽渣、电泳漆渣、废滤芯、废空桶、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土壤污染。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划分重 (略) 、一 (略) 和简 (略) 。同时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构筑物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渗水污染地下水。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批准江西丰 (略) 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南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794-(略)
通讯地址: (略) 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南丰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江西丰 (略) 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项目 | (略) 南丰 (略) 黄金工业园 | 江西丰 (略) | 江西省 (略) | 本项 (略) 南丰县 (略) 黄金工业园,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略).01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4′09.2208″,北纬27°14′56.6369″。建设内容为:建设3座生产车间、1座宿舍、2座附属用房,购置并安装相应生产设备及其他环保配套设施。项目投资总额为(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额的0.1%。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电泳、电泳后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布袋除尘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喷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二级粉尘回收装置回收利用,未被回收的少量粉尘由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电泳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侧面吸风罩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电泳后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全部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明管排入厂内自建 (略) (略) 理达标后,与经隔油池+化 (略) 理后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一同 (略) 污水 (略) (略) ,达到南丰县工 (略) 理厂接管标准,排至南丰县工 (略) (略) 理,处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盱江。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固定、置于室内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排放标准,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干扰。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集尘、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脱脂槽渣、硅烷化槽渣、电泳漆渣、废滤芯、废空桶、污泥。其中生活垃圾、除尘器集尘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经收集后作为废旧资源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设备厂 (略) 置;废活性炭、脱脂槽渣、硅烷化槽渣、电泳漆渣、废滤芯、废空桶、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土壤污染。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划分重 (略) 、一 (略) 和简 (略) 。同时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构筑物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渗水污染地下水。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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